“那你认为我应该怎么做?”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霍华德终于开口请教道。

    “第一改掉你的装束和发型。”项南提议道。

    霍华德喜欢穿紧身裤、高领毛衣,还有一头披头士发型。

    这样的装扮,在六零年代或许流行,但现在来看真的太落伍了。

    尤其紧身裤,在美國人看来,可是相当不男人的。

    “你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已经是一名成年人了,那就应该打扮的成熟些,不要再去童装部选衣服。”项南解释道。

    霍华德现在还是在童装部买衣服,虽然买得已经是最大号,但依旧不能改变这是童装的事实。

    “但这些衣服是我妈妈给我买的。”霍华德有些抗拒道。

    “哥们儿,你还必须要从家里搬出来。”项南听他这么说,立刻又建议他道,“你都已经成年了,再跟妈妈住一起,会让人看不起的。”

    “而且,你想想,如果生日那天你和女生聊得很开心,你们打算更进一步互相了解时,你带她回你家,见到你的妈妈,你认为人家留下来的概率还有多大?”

    霍华德的妈妈是重度肥胖,躺在浴缸中就像一头海牛。她搭公交车时,乘客都绕着走。

    再加上她那破锣似的嗓子,令她的惊悚程度突破天际。拉杰宁愿看恐怖片《千尸屋》,都不愿把她从浴缸里弄出来。

    “嘿,你说得可是我妈妈。”见项南这么说自己老妈,霍华德顿时有些介意道,“不过你说得倒也没错。”

    他的妈妈又凶又恶几乎是万人嫌,连花钱雇得保姆都不愿服侍她,怎么能奢望那些漂亮女生接纳她。

    “可你说我能怎么办呢,我爸爸离家出走了,妈妈只剩下我一个。如果我再离开她,她一定会很难过的。”霍华德无奈道,说到最后,他都已经更咽了。

    “我知道你很为难。”项南给他递过一张纸巾道,“我的建议有三个。”

    “三个?!”霍华德一边擦泪,一边惊讶的看向项南。

    这件事在他看来,根本就是个死局。

    他舍不得离开妈妈,他又极度渴望爱情,他的妈妈会把女孩儿吓跑,女孩儿也不会接纳他的妈妈。

    所以,就把他夹在了中间,左右为难。却不想项南居然有三个办法破解。

    “第一就是狠下心来搬出去。”项南随即说道,“第二就是你耐心等待,万一瞎猫碰到死耗子,你或许能碰到一位愿意接纳你母亲的女孩儿。”

    “……”听项南这么说,霍华德顿时扁扁嘴。这两个建议都太没建设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