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第一次见到李知遥的时候,是几年前在我爸爸的大学同学的儿子的婚礼上。

    来婚宴的基本都是上市公司股东,或者那种超大公司的部门经理,都是有钱人。我们这小一辈的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右手边坐着伴郎,他在美国的藤校读建筑,左手边坐着温柔的姐姐,她在读剑桥,然后是各种top3,哥大哈佛的都有,有的读研有的读博有的工作有的创业,我年龄最小,学校最差,埋头吃饭不说话。

    他们聊天的时候,基本都是中文夹杂英文,非常地道的口语,后来听我妈说很多人高中都是在美国读的。

    我自诩英文不错,但是饭桌上他们说的中文我都快听不懂了,更不要说那满嘴专业术语的英文。

    唯有埋头猛吃。

    桌上的烤乳鸽,口水鸡,沙律牛排,基本都进我肚子了。

    新郎比我大八岁,风度翩翩,和他女朋友读研毕业就结婚了。饭桌上大多数是他毕业归国的同学,或者是父辈好友的儿女。

    我因为混得很差,反倒放开胆子狂吃。

    他们聊得火热,我吃得开心。

    服务员上鱼的时候,放在离我最远的地方。大家忙着聊天不吃饭,我想吃鱼,李知遥帮我把转盘转了过来。

    我笑了一下,说了声谢谢,后知后觉我门牙塞了菜。

    李知遥问我:“你还在读本科吗?”

    我说是。

    李知遥:“怪不得,你看上去年纪好小。小妹妹。”

    我说:“我读大一。”

    李知遥看我的目光瞬间变得怜爱起来:“那确实好小。我们基本都研究生毕业好久了。”

    他不和其他人讲英语,和我在这儿说母语,我扒拉几口鱼,把筷子放下和他聊天。

    我问他:“你和苏哥哥认识?”

    苏哥哥是新郎,李知遥是他研究生时候的校友,本科在国内读的,但是读的不是清北,只是个前五的985,所以低一头。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那会儿我在考雅思,每天写作文死去活来,我的听力口语都还不错,但是作文写得就像小学生一样。

    Todayisaniceday.Lastb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