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游戏世界的第十天,一大清早,乌云便盘旋在头顶,黑沉沉地压下来,空气压抑又闷重。

    祝真坐在门前的小凳子上低头洗衣服,把白sE的衣领搓洗得gg净净,拧转着搅g水分时,看见封绍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他穿着宽松的白sE长袖,浅灰sE棉麻长K,脚上踩着半旧的草鞋,手里拎着只活蹦乱跳的肥兔子。

    粗衣陋服,掩不去光风霁月的气度。

    祝真面露惊喜,抻展衣服笑道:“绍哥,这兔子打算怎么吃?清蒸还是红烧?”

    山林范围不大,生活物资有限,他们又要小心背着人,除了野果、槐花和一指长的小鱼,实在搜寻不到太多食材,能够抓到只野物打打牙祭,已经是意外之喜。

    祝真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自然不会说出“兔兔这么可Ai怎么可以吃兔兔”的天真话语。

    “烤着吃。”封绍回答着,捡起根麻绳将兔子后腿拴在大门的拉环上,洗g净手,过来帮祝真晾衣服。

    他个子高,不像祝真还要吃力地踮着脚,手脚麻利地把一件件衣服晾成招展的旗帜,接着走到角落里,挑选了一捆晒g的果木枝,在院子里架起火堆。

    拿着匕首对准兔子的喉管时,封绍的动作顿了一顿,不动声sE地侧过身,挡住祝真的视线,快准狠地放完兔血,剥去皮毛。

    将内脏收拾g净后,用粗盐简单地腌渍片刻,他削尖一根树枝,将兔子从脚到头穿透,架在升起的篝火上,极有耐心地转着圈,慢慢炙烤。

    肥r0U融化成油脂,滴滴答答落进火里,“呲呲啦啦”散发出令人垂涎yu滴的r0U香,祝真眼巴巴地看着,不忘抓住一切机会吹彩虹P:“绍哥你怎么什么菜都会做?”

    她这也不是虚言,这些天里,封绍身T力行地向她展示了什么叫“巧妇能为无米之炊”,发挥出单调食材组合搭配的无限可能。

    味道也很绝。

    封绍轻g唇角,谦虚道:“没有什么,稍等一会儿,很快就好。”

    他不讨厌祝真。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没办法讨厌一个懂分寸知进退、人乖嘴甜的nV孩子。

    更何况,山里条件艰苦,她并没有叫过一次苦,反而积极主动地改造居住环境,勤快认真地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尽量不给他增添负担。

    不过,也仅止于不讨厌。

    游戏里的玩家就像无根的浮萍,谁也不知道Si亡在哪一刻到来,更不知道,通关这局游戏之后,在无常叵测的人世里,还有没有机会再相逢。

    因此,他无意与任何人走得太近,这样既能避免分离之时的惆怅,当双方中任意一人意外Si亡时,留下的那一个,也不至太过痛苦。

    于人于己,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