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遗憾的,就是儿时的那一份执念。

    她初见奚九夜,就一见误了终生。

    十三岁时,惊鸿一瞥,已经是情窦初开。

    想到了自己余生无多,才会执意离开八荒,加入军团📙🛐,为得就是能够在所爱之人身旁多🗦🝳逗留一些时日。

    她🐊♮🋴在奚九夜的身旁,留了两年多,不觉时日长,只觉时🜲🆇🍞日短🃳🛻。

    她以为他懂得她🎚👩🋣🎚👩🋣的心意,如今想来,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厢情愿罢了。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奚九夜,不喜欢我,我便不喜欢。我要回八荒🜚,再也不会🃰那劳子的破军营了。”

    夜凌一脚踢飞了河🂻岸🆘边的石头,甩了甩头,深🅟🇵🜺吸了一口气。

    她刚一转身,就见了奚九夜站在身后,他🜑捂着伤口,一双眼,死死瞪着夜凌🔼🅿。

    夜凌皱皱眉,盯着🂻他的伤口,🐊♱🌊一想起他早前的行径,一股怨气腾起,🚻将关切的话,强行咽了回去。

    “要去哪里?”

    奚🐊♮🋴九夜见了夜凌调头就走,气得不轻,⛽☕一把拽住了夜凌的手。

    他的手坚硬无比,将其死死扼住。

    “放开,奚九夜。”

    奚九夜面色沉凝,语气生硬地说道。

    他丢下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一路追来。

    看到“他🙇”在💛河边没头没脑喊了几句,听到🛴☿那一个“走”字时,奚九夜一下子就慌了。

    “我在这,要去哪?”

    做错事的明明是他,为何还要责备她?

    这男人,也太过霸道了些。

    夜凌手疼心更疼,狠狠瞪了他一眼。

    “脚长在我身上,我想去哪就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