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宇呵呵一笑,耐心地给她解释起来。

    经过一番深思和分析后,他发现李岩的策略适合历代枭雄和手握实权的野心家,却唯独不适合他。

    因为他太年轻了,才十五岁,而华军真正对他死心塌地的人,不是少年小伙子,就是女人泥腿子。

    这样一群人进了京城,去和那些老东西玩朝堂争斗,阴谋诡计,最后怕不是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而由于他太年轻,又没有显赫的出身,估计的文武百官和各地的封疆大吏都不会服他,很有可能弄巧成拙,最后让所有人都效忠他推出来的皇帝。

    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事,打死他也不会做,他还宁愿天下大乱群雄逐鹿,所以他打算只带兵北上去打鞑子,赚足了声望再回南方。

    一来是终究要和鞑子对上,还不如现在试一试水,然后查遗补漏,以免未来被打个措手不及。

    二来是,如果他没记错,这次鞑子兵分两路,几乎席卷了整个北直隶和山东,劫掠了数十万人口牲畜,钱粮更是无数,

    而这些东西,同样也是他需要的,鞑子抢的人可都是女人和各种工匠。

    当然,最让秦宇眼馋的还是战马,这次不抢,一旦南下,今后就很难再有机会获得大量的战马。

    没有大量的骑兵,将来和鞑子对战时,终究是一块大短板。

    关键是开封离山东不远,花不了多少时间,有明军在正面吸引鞑子的注意力,他带一支精锐部队在后悄悄偷袭,绝对能打鞑子一个措手不及。

    这样既能赚取声望,博个美名,又能解救大量大户人家的女眷和工匠,还能抢夺大量的战马,试探一下鞑子的战斗力,可谓是好处多多,所以他实在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相比起自己动手去抢大户家的女眷,秦大王更喜欢以救世主的身份,去解救她们,让她们无依无靠,不得不追随自己。

    因为他始终对这时代的文人有些不放心,自己培养又需要时间,但内政方面,没有读书人又不行,所以用大户夫人来过度,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不需要她们有多大的见识,只需要听话,认真的去做事,死心塌地的忠于自己就行了。

    而从上次在保康解救出来的那些夫人的表现来看,貌似确实可行。

    “我也要去。”

    红莺听完后,眼睛顿时就亮了,立即说道,语气中还带着一丝撒娇的哀求。

    “不行,你去了,谁留下主持大局?牛二吗?”秦宇毫不犹豫的就拒绝道,还又赏赐了一巴掌。

    “那好吧!”

    红莺想想也对,也只得不情愿的点点头,毕竟三百万多流民不可能也带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