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王国的人对于故土有一种近乎于病态的执着,他们年青的时候,无论在外头闯出了多大的名头,在年老时,都会想办法回到家乡终老。如果真出了意外,不能自个返回故土,也会在临死前托人将自己的尸体或者骨灰带回老家。
这是世人都知道的事情,很多贵族猜测,震旦王国强盛的时候也不喜欢对外扩张,或者跟他们这种恋乡情绪有关。不管怎么说,一个没有侵略性的大型帝国,会让很多人安心下来。
震旦王国很富庶,无论是丝绸,还是瓷器,或者纸张,这些在其它国家,都是奢侈品,它国的商人们,要用同等重的黄金才能换到纸张,十倍重的黄金换瓷器,千倍重的黄金换丝绸,大量的黄金白银涌入震旦王国,可惜这样的财富,只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上。
所以现在震旦王国在战乱。按理说,商人一般都会避免去战乱的国家做生意,但杰德拉似乎有自己的想法。
听了少年的话,陈贤颂沉默下来,故乡这词,对于二十二世纪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当时已经是实实在在的地球村了,想去任何地方,都不会超过五个小时的时间,他从小时候起,就经常旅游,在白姐的保护下,看过沙漠,爬过雪山,冲过浪,玩过滑翔机……翼装因为太危险,新人类禁止二十五岁以下的自然人去尝试。
所以陈贤颂无法理解所谓的乡愁,只有沉默。
少年却将他的沉默当成了默认,他重新帮陈贤颂在木笼子上盖好黑布,但还是留下了一个用于通用和交谈的小口子,花男就是皮肤白皙才值钱,晒黑了就是废物了。做完这一切后。他缓缓问道:“你们震旦人很厉害,虽然经常内战,却依然是最强大的国家,你们懂礼,太阳神殿也经常帮着你们,只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老喜欢推翻自己的皇帝,即使那个皇帝没有什么错误,我听说你们震旦国每隔两三百年就换一个家族做皇族,每次都是打生打死。”
“这些事我怎么清楚。”陈贤颂苦笑了一下。他又不是真正的震旦人。此时他肚子咕咕咕地响起,便问道:“能不能给我点吃的东西。”
少年走到一边,拿来半块黑面包和一个水袋,陈贤颂从木栏中接过,皱眉问道:“这太少了。吃不饱啊。”
“吃不饱就对了。”少年呵呵笑了起来。
陈贤颂只是稍为用膝盖思考了一下就明白了,这是怕他们这些奴隶逃走而故意为之。他将黑面包塞进了嘴巴里。慢慢咀嚼。以前他在网络上看过这方面的小知识。咀嚼地越久,食物就越容易吸收。对方摆明是要让奴隶们饿着,免得有力气逃跑,直到被卖出去为止。在这种食物有限的时间里,加大吸引能力是很重要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野外道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没有水泥,没有柏油路,更没有沥青,普遍极不平整。马车走起来,摇摇晃晃,偶尔还会震上几下,这时候,马车上厚厚的未处理毛皮起了不少的缓冲作用,即使有些难闻的腥味,也显得没有那么讨厌了。
将黑面包咀嚼出麦芽糖般的甜味为止,陈贤颂缓缓将口中的糊状食物吞进肚子里,他看着外面的少年,很是慎重的说了句:“我真的是灵魂深思者,如果你们能送我回领地,几百上千金币的报酬绝对不会少,你们为什么不信。”
“同样的笑话说过一次之后,再听第二次就不好笑了。”少年淡淡地说道:“还有,我叫莫利,如果有事的话,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对普通的平民而言,灵魂深思者的地位太高,平时都难得一见,若是他说自己是个小贵族,或许还有人信上两三分,但说自己是灵魂深思者……在他没有穿上灵魂深思者长袍,没有随从在侧的情况下,真的没有人会信。
“那好吧,我们换个说法。”陈贤颂想起自己刚从地下保护所出来,遇上阿斯兰那段时间的经历,心中有了计较,便继续说道:“你们把我卖出去,大概值多少钱?”
“父亲说把你卖给本国的贵族,会更值钱。”莫利看着远处的中年人,崇拜地说道:“但他又说,你是在这附近逃走的,想必你原先的主人也是本国的贵族。如果在本地把你卖出去的话,万一不小心撞上他,我们只能把你还回去,那就亏大了,所以倒不如把你运回震旦王国,虽然会便宜些,但怎么说也应该值个三四百金币。”
“这么便宜!”陈贤颂有些无奈,自己家里光是金币就有好几万了,脑袋里还有乱七八糟的知识,随便掏些出来,大把贵族捧着金币过来哭着喊着要,没想到现在自己落难了,却只值三四百金币,简直是不能忍啊。
“不便宜了。”莫利很是受伤的说道:“我们两个国家之间回来贸易一次,赚到的纯利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金币,光你一件货物,就抵我们三四次交易的总利润了,所以父亲说他捡到你是了的运气,你熬过了热症,更加是运气。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卖屁股的男人,会比辛苦干活的人赚得更多,更值钱。”
“我不是卖屁股的花男。”陈贤颂躺回到毛皮上,他的身体在新人类近二十年的调理下,非常健康,病虽然来得快,去得也不慢。可依然还是有些虚弱,再之饥饿,身体软绵绵的用上不力气,也不太精神:“你叫莫利是吧,你既然是商人,那我们来做个生意如何?”
“哦?说来听听。”莫利对陈贤颂还算挺有好感。他是车队中年纪最小的男孩,陈贤颂天生娃娃脸,长得又白嫩,外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也小得多,他觉得两个差不多是同龄,聊起天来倒也不觉得太寂寞。
“我懂得算帐。也懂得大陆通用文。”陈贤颂推荐着自己:“更懂一些奇怪的知识,你把我放出来,我帮你们记帐,教你们学文字和算数,跟着商队走,你们只负责我的吃喝,直到我把自己那价值三四百金币还清了再离开,你觉得如何?”
这是世人都知道的事情,很多贵族猜测,震旦王国强盛的时候也不喜欢对外扩张,或者跟他们这种恋乡情绪有关。不管怎么说,一个没有侵略性的大型帝国,会让很多人安心下来。
震旦王国很富庶,无论是丝绸,还是瓷器,或者纸张,这些在其它国家,都是奢侈品,它国的商人们,要用同等重的黄金才能换到纸张,十倍重的黄金换瓷器,千倍重的黄金换丝绸,大量的黄金白银涌入震旦王国,可惜这样的财富,只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上。
所以现在震旦王国在战乱。按理说,商人一般都会避免去战乱的国家做生意,但杰德拉似乎有自己的想法。
听了少年的话,陈贤颂沉默下来,故乡这词,对于二十二世纪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当时已经是实实在在的地球村了,想去任何地方,都不会超过五个小时的时间,他从小时候起,就经常旅游,在白姐的保护下,看过沙漠,爬过雪山,冲过浪,玩过滑翔机……翼装因为太危险,新人类禁止二十五岁以下的自然人去尝试。
所以陈贤颂无法理解所谓的乡愁,只有沉默。
少年却将他的沉默当成了默认,他重新帮陈贤颂在木笼子上盖好黑布,但还是留下了一个用于通用和交谈的小口子,花男就是皮肤白皙才值钱,晒黑了就是废物了。做完这一切后。他缓缓问道:“你们震旦人很厉害,虽然经常内战,却依然是最强大的国家,你们懂礼,太阳神殿也经常帮着你们,只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老喜欢推翻自己的皇帝,即使那个皇帝没有什么错误,我听说你们震旦国每隔两三百年就换一个家族做皇族,每次都是打生打死。”
“这些事我怎么清楚。”陈贤颂苦笑了一下。他又不是真正的震旦人。此时他肚子咕咕咕地响起,便问道:“能不能给我点吃的东西。”
少年走到一边,拿来半块黑面包和一个水袋,陈贤颂从木栏中接过,皱眉问道:“这太少了。吃不饱啊。”
“吃不饱就对了。”少年呵呵笑了起来。
陈贤颂只是稍为用膝盖思考了一下就明白了,这是怕他们这些奴隶逃走而故意为之。他将黑面包塞进了嘴巴里。慢慢咀嚼。以前他在网络上看过这方面的小知识。咀嚼地越久,食物就越容易吸收。对方摆明是要让奴隶们饿着,免得有力气逃跑,直到被卖出去为止。在这种食物有限的时间里,加大吸引能力是很重要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野外道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没有水泥,没有柏油路,更没有沥青,普遍极不平整。马车走起来,摇摇晃晃,偶尔还会震上几下,这时候,马车上厚厚的未处理毛皮起了不少的缓冲作用,即使有些难闻的腥味,也显得没有那么讨厌了。
将黑面包咀嚼出麦芽糖般的甜味为止,陈贤颂缓缓将口中的糊状食物吞进肚子里,他看着外面的少年,很是慎重的说了句:“我真的是灵魂深思者,如果你们能送我回领地,几百上千金币的报酬绝对不会少,你们为什么不信。”
“同样的笑话说过一次之后,再听第二次就不好笑了。”少年淡淡地说道:“还有,我叫莫利,如果有事的话,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对普通的平民而言,灵魂深思者的地位太高,平时都难得一见,若是他说自己是个小贵族,或许还有人信上两三分,但说自己是灵魂深思者……在他没有穿上灵魂深思者长袍,没有随从在侧的情况下,真的没有人会信。
“那好吧,我们换个说法。”陈贤颂想起自己刚从地下保护所出来,遇上阿斯兰那段时间的经历,心中有了计较,便继续说道:“你们把我卖出去,大概值多少钱?”
“父亲说把你卖给本国的贵族,会更值钱。”莫利看着远处的中年人,崇拜地说道:“但他又说,你是在这附近逃走的,想必你原先的主人也是本国的贵族。如果在本地把你卖出去的话,万一不小心撞上他,我们只能把你还回去,那就亏大了,所以倒不如把你运回震旦王国,虽然会便宜些,但怎么说也应该值个三四百金币。”
“这么便宜!”陈贤颂有些无奈,自己家里光是金币就有好几万了,脑袋里还有乱七八糟的知识,随便掏些出来,大把贵族捧着金币过来哭着喊着要,没想到现在自己落难了,却只值三四百金币,简直是不能忍啊。
“不便宜了。”莫利很是受伤的说道:“我们两个国家之间回来贸易一次,赚到的纯利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金币,光你一件货物,就抵我们三四次交易的总利润了,所以父亲说他捡到你是了的运气,你熬过了热症,更加是运气。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卖屁股的男人,会比辛苦干活的人赚得更多,更值钱。”
“我不是卖屁股的花男。”陈贤颂躺回到毛皮上,他的身体在新人类近二十年的调理下,非常健康,病虽然来得快,去得也不慢。可依然还是有些虚弱,再之饥饿,身体软绵绵的用上不力气,也不太精神:“你叫莫利是吧,你既然是商人,那我们来做个生意如何?”
“哦?说来听听。”莫利对陈贤颂还算挺有好感。他是车队中年纪最小的男孩,陈贤颂天生娃娃脸,长得又白嫩,外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也小得多,他觉得两个差不多是同龄,聊起天来倒也不觉得太寂寞。
“我懂得算帐。也懂得大陆通用文。”陈贤颂推荐着自己:“更懂一些奇怪的知识,你把我放出来,我帮你们记帐,教你们学文字和算数,跟着商队走,你们只负责我的吃喝,直到我把自己那价值三四百金币还清了再离开,你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