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也应该给这头威武霸气的坐骑起一个名字了……”

    “看这金色的皮毛,就要做‘金毛狮王’如何?”

    “嗯,不行,这个名字不太适合……有点对不起张无忌了。”

    “要不就叫它辛巴吧?”

    “貌似也不大合适……”

    “对了,就把你叫做金毛球!”

    东方晓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带着一头金毛球才比较符合的自己的职业身份,虽然这个名字有点像狗的名字,但是反正都是自己的坐骑宠物,似乎叫什么也没多大区别了。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烈焰魔狮自然是不知道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若是让它知道东方晓居然给它起了一个狗的名字,恐怕……

    东方晓就这样胡思乱想着,队伍也在向着紫兰草原之外行进,一路之上,竟是再也没有遇到什么拦路的魔兽。有些低级的魔兽,一见到队伍前方的烈焰魔狮,就被吓得自己主动逃走了去,东方晓也乐得如此,在烈焰魔狮的威压之下,商队的行进竟是变得无比的顺利。

    两天的功夫,众人就来到了紫兰草原的边缘,不少佣兵和护卫都曾身受重伤,虽然经过穹与东方雪的治疗,他们的伤势已无大碍,但因为治疗的并非很及时,虽然皮外伤已经治愈,但他们依然还有着一些或多或少的内伤,处在虚弱的状态,苍炎决定就在这紫兰草原的边缘小镇休息两天,也好让这些队员们养好伤势,以最完美的状态出发。

    小镇坐落在卧虎山的边缘,这座小镇的名字,叫做卧虎山。

    这卧虎山虽然名字听着有些俗气,但确实算得上是一个龙潭虎穴,其原因就是在这座山上有着不少土匪的存在。

    这卧虎山方圆百里,都是一些高大峻峭的山峰,就算是人想要通过也是十分艰难,至于商队肯定是万万无法通过的,若是选择绕道,恐怕所花费超过半个月的时间。而想要快速的通过这个地方,就必须要走卧虎山这条路。因此这卧虎山也就慢慢变成了不少商人来往之间的交通要道。

    俗话说的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卧虎山占了地利的条件,自然是也就有这不少人生出了异样的心思,而他们选择的发财之路,便是打家劫舍,专门对付那些途经此地的商人。

    与其他土匪不同的是,这里有想当一部分土匪很善于隐藏自己,他们本身,就是此地的居民。在没有生意的情况下,他们可能是山下的做小生意的商户,是种田的平民,是略微有些实力的小家族。一旦有商人来到这卧虎镇,他们便对其实力进行估计,一些所带的货物价格不是特别高,自身实力又差的商人,很有可能进了镇子没多久便莫名奇妙的消失,从此便在人间蒸发掉了。

    对于一些有一定实力的商人队伍,他们便联合起来,或三五家,或七八家,事先踩好了点,一但商队离开了卧虎镇,他们便立马撕开自己的伪装,化身土匪埋伏在必经之路上来一个毁尸灭迹,得到的财物也由几家平分。

    而对于一些实力比较强大,拥有着自己的护卫甚至是雇佣佣兵团的强大商队,他们便将消息传递给山上的大土匪,自己则从中赚取一些“情报费”。

    而山上的土匪可就和以上两者不同了,以上的两种土匪一旦出手便是不留一个活口,而山上的这些土匪,似乎还讲一些“道义”,往往只是劫掠财物,至于将人部杀掉这样的事,倒是鲜有发生。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些土匪还存留者什么“良知”之心,只不过是因为这些大的商队大多都有着一些实力不错的护卫,若是真的拼个你死我活,即便是得到了胜利,最后也少不了伤亡。土匪们自然不傻,他们也不愿做这样的生意,至于商队也存着“破财免灾”的心思,或多或少的交出一些财务,以便顺利通过卧虎山。

    贾千金也曾来到这卧虎山,上一次经过这里之时,他也曾带着实力不弱的护卫,本以为这里的土匪只不过是一些略懂灵力的山野粗人,后来他才清晰的认识到:他错了。

    在一波又一波的土匪劫掠之中,贾千金被逼无奈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了破财免灾,途中也不知经过了几波土匪的劫掠,直到通过这卧虎山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亏的血本无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