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红颜(24)

    “她们的微博互相关注,发布的内容几乎都是旅行照。”柳至秦在房里踱步,“徐玉娇发的大多是在国外旅行的照片,但也有在国内旅行的照片。唐苏的旅行照则全是在国外拍的。”

    “徐玉娇遇害时28岁,唐苏31岁,她们年龄接近,都出生在富足、不给与她们任何压力的家庭。”花崇说:“徐强盛是生意人,和妻子非常溺爱徐玉娇,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唐洪周英夫妇是文化人,他们家算得上香门第,对独生女唐苏疼爱有加。徐玉娇在新洛银行的工作是徐强盛给找的,这几年形同挂着虚职,不在意工资,时常请假,出国旅游花的是父母的钱。唐苏在欧来国际学校的工作也是父母帮忙搞定的,唐苏不希望升迁,当上那个所谓的副校长是父母出的力。”

    花崇停顿片刻,向柳至秦,“银行客户经理和国际学校常务副校长虽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职业,但对徐玉娇和唐苏来说,本质都是类似的闲职。”

    柳至秦点头,“工作是什么不重要,工资拿多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份工作能给予她们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归属感。如此一来,就算她们长期请假旅游,名义上仍是有事业的女性。她们的父母养得起她们,但都不同意她们离职,重的应当正是这份社会归属感。”

    “没错。从这个方面来,她们是同一类人。”

    “生而富有,毫无家庭压力,亦从不给自己压力,活得无拘无束。花队,你发现没,她们连性格都有些相似。”

    “嗯,教养很好,很难与别人产生矛盾。但与世无争的原因是——她们都拥有,所以不在乎。”

    片刻,柳至秦又道:“她们被杀害的方式一样,都是头部遭到钝器打击。且凶手在用榔头击打她们头部时都带着泄愤的情绪,否则不会砸那么多下。另外,凶手在两个现场都没有留下具有指向性的痕迹,‘他’很小心,运气也不错。不同的是,徐玉娇的眼睛和耳朵被毁,双脚被砸烂,而唐苏则是十指被毁。”

    “毁掉十指是因为唐苏的指甲里有‘他’的皮肤组织,能提供dna线索。”花崇道:“这和砸徐玉娇的双脚不一样。后者的仪式性太强了。”

    “花队,我认为这两起案子可以并案。”s11();

    花崇抬起眼。

    “凶手杀人的手法没有改变,但‘他’的心理明显在‘进步’。”柳至秦说:“我们假设唐苏是第一个被害人,‘他’杀死唐苏时尚不熟练,做不到一击毙命,其间与唐苏发生了扭打,这才导致唐苏面部的大量钝击伤和身体上的抵抗伤,之后‘他’不得不以毁掉唐苏十个指头的方式避免暴露自己的dna。面对徐玉娇时,‘他’有了经验,可能花了更长时间做准备,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紧张,从后方发动攻击,迅速制服了徐玉娇。”

    花崇默然点头,踱了几步后道:“在唐苏一案里,‘他’在作案后将唐苏埋在荒郊野岭,并拿走了唐苏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这是为了拖延唐苏被发现的时间。‘他’杀害唐苏的时候,考古队的发掘工作还未开始。也就是说,那里荒无人烟,唐苏被发现的几率很小。而就算后来唐苏被发现,身边没有证明身份的东西,面部已经被毁,十指也没有,查不了指纹,比对dna也需要一定时间。‘他’在尽一切可能阻碍我们查案。到徐玉娇这边就不一样了,‘他’没有处理徐玉娇的尸体,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也留在了案发现场,拿走的仅有包和手机。‘他’胆子大了,知道自己做得万无一失,所以不怕我们查。”

    “‘他’甚至敢在尸体上留下具有仪式感的创伤。”柳至秦思索道:“也许在杀害唐苏时,‘他’就想这么做了,但‘他’太紧张,生怕被人发现,只得在确认唐苏已死后,匆忙挖坑掩埋。”

    花崇蹙眉:“挖眼捅耳砍脚到底寓意什么?”

    “我暂时猜不出来。”柳至秦摇头,“不过花队,如果我们刚才的假设全部成立,那么如果不尽快抓到凶手,可能很快会出现新的被害人。犯罪会令人上瘾,尤其是对这种喜欢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仪式感创伤的凶手来说。”

    花崇目光一顿。

    “‘他’恨像唐苏、徐玉娇那样的人,她们出生就有的东西于‘他’来讲却是拼了命才能拿到,或者即便拼了命,也拿不到。”柳至秦声线一凉,“唐苏与徐玉娇只是普通友,互不认识,但凶手认得她们。”

    沉默数秒,花崇说:“凶手藏在暗处,熟悉她们两个人。她们在微博上展示的日常对其他人来说,只是漂亮的风景,对‘他’来说

    ,却是无论如何,也到不了的远方。她们晒的照片对‘他’来说有致命诱惑,‘他’查到了她们一人是新洛银行的经理,一人是欧来国际学校的副校长,继而查到她们的家世,了解到她们的生活……”

    柳至秦道:“这令‘他’嫉妒到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