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你平日里读的律法一类典籍,并不能只会纸上谈兵。若有本事为民伸冤,便放手去做,不能因为怯懦而违背本性。”

    陈群应声,陈纪见夜已深了,便拎了茶壶离开凉亭,只留下陈群一人独坐其中。

    少年人看着莲花池中的娉婷粉莲,尽显袅娜高洁。他眉头轻皱,全然想起了之前横陈的女尸,面色浮肿惹人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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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外鼓声大作,县尉回府自然升堂断案。

    陈群站在堂中屏风边上,正好半掩他的身形,因此大堂外的乡民没有看见他。

    衙内分为大堂和后堂,秦、汉制度中,县尉主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县尉断案时允许乡民“旁诫”,众目睽睽之中确保断案的公平严正。而陈群与汤县尉交好,站在屏风后旁听,是经过了他的允许。

    王家的确是县里的劣绅,而且专横跋扈。祖上曾经有人当过大官,熟读律法,因此自恃懂得些许律法,便在规绳一边反复横跳,平时也拿他没法。

    县尉下意识地认为那女子死得蹊跷,便传了现在王家的主人来。

    王琮人模人样,玉冠锦袍,在公堂之上自恃冷静。大堂外的听众议论纷纷,有的窃窃私语,骂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前日三渔民自县外河中发现一女尸,经过查证是王氏女婢,自新汲卖入许县王琮家中为婢,短短几日暴毙。”

    门吏将一男带入公堂,蓬头垢面,黑面麻衣,身形瘦弱。只见他抬头,陈群仔细辨认,是那人的少年。

    那少年眼里含泪,黑脸透红,愤愤不平的模样。“张宥,你是何时将你小妹卖入王府,之后可与她见过面?”

    少年磕了几个头,只说自从将小妹卖出,从此就没有看过他。只求县尉能够找出凶手。

    汤县尉沉吟片刻,让仵作上来,并且将尸检情况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

    “此女名为张倩,死因确实是溺水,通过对尸体的检查,死者后背和腿上有许多大小不一的紫青伤痕。”

    “大的有六寸多,不似男子的脚印,小的仅有指甲盖长,但是深而尖。”

    县尉将头扭过来,看向王琮:“王琮,你言婢女之死乃是意外溺亡,可是为何身上有伤痕?”

    “本官怀疑是你府中虐待致死。”

    王琮说道:“县尉,此女虽为我府中婢子,然死于郊外,溺水而亡。至于身上伤痕可能是杀人途中反抗所致。”

    “而且昨日县尉已经问过我府中上下,此女一直以来普普通通,不曾惹人注意。忽然死于郊外,我们没有注意也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