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银色沙漠之鹰手枪是路明非离开学院时从装备部那边专门挑选的。

    作为备受瞩目又在学院内属于风云人物的‘S’级学生,路明非在装备部的枪械库里基本上可以横着走,不仅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枪,甚至还可以开口要求装备部的大佬们帮自己定做枪械。

    当然,从实用性的角度来说,重量死沉而且弹夹容量只有七发的沙漠之鹰其实并不算什么好枪,但无奈,在路明非看过的电影和电视剧里,最适合用来装逼的就是这把武器——每当身材粗壮面目英俊眼神深邃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特工从车里掏出沙漠之鹰时,路明非简直激动的要跳起来。

    也就是说,现在还使用这把枪的人,通常都是为了情怀和面子,而非实用价值。

    不过,他此刻手中的这把沙鹰,是经过装备部精心改造的定制武器,除了外形和沙漠之鹰相同,里面的结构已经大大不同,简化了套件模组,增大了子弹威力和口径——总之,它的外表虽然还是普通的沙漠之鹰,但内在已经完全变了个样子,就算你说它是一只航炮都毫不违和,毕竟它的后坐力和威力大得离谱。

    这一枪开出去,路明非的身体直接向后一仰,虽然他已经练过几次,但每次都觉得自己手中根本不是一把普通的手枪,而是后坐力宛如重炮的恐怖杀器,只能说,不愧是装备部的那群疯子改装出来的武器。

    虽然后坐力强,但好在威力也大,如果是普通人被这一枪近距离打中,估计脑袋都会直接像西瓜一样爆开。

    然而路明非对面的这位,却并非普通人,堪比航炮的沙鹰当头一枪,竟然只是打得此人身子趔趄了一番,脑门上出现一个硬币大小的血洞,而那伤口边缘的血肉,竟然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蠕动,凝结,迅速恢复。

    “你怎么能抵抗……”

    男人竟然转过头来,睁大眼睛仿佛对脑门上的血洞毫无所觉似的,那样子就连此刻热血上头的路明非都忍不住被吓到了一瞬间。

    “去死吧,扑街!”

    路明非住在上杉家客房里无聊的时候看了几部港片,现在脱口而出都是熟练港普。

    既然已经打对方一个出其不意,此刻当然就要乘胜追击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路明非只是停顿了一瞬间,手中沙漠之鹰便连开六枪,每一枪都对准他第一枪打出的那个血洞!

    轰!轰!轰!轰!轰!轰!

    路明非咬着牙,硬顶着强大的后坐力连开六枪,这种方式对手腕的伤害很大,他几乎从来不用。

    但现在情况危急,如果不能迅速解决掉眼前这家伙,等到后面的其他混血种围上来,那局面就再也难以挽回。

    如果有活下来的希望,谁愿意去送死呢?

    那男人本来不会如此马虎大意轻视两人,可路明非和绘梨衣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完全被他控制的状态,谁知道路明非竟然会突然回光返照大发神威?

    不知姓名的男人身体僵直的倒了下去,脑浆和鲜血从脑门上的血洞中洒出来,染红了素白色的冰面。

    砰!

    路明非脸色凶狠,一脚踢开脚下男人的尸体,然后搂着旁边瑟瑟发抖的绘梨衣,跌跌撞撞的向前方跑去,一边奔跑,他一边从西服的侧兜里掏出弹夹,给自己换子弹。

    现在这把唯一的沙漠之鹰可以说是他唯一的武器,而他又只能依靠自己的枪法,所以绝对不能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