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想和她说句话,小姑娘扭头就跑了。

    难怪李远山天天猫在家里不肯出门,原来妻子长得这样好看,难怪。

    付全余光瞥到了站在书房门口一脸乌沉沉的李远山,摆了摆手,“我走了,不用送了。”

    李远山看着跑来的傻奴,用袖子给她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像个老父亲一般训斥道:“我才一眼没看你,自己就跑出来玩了?”

    那两个小豆崽子发出的尖叫愣是把自己吵醒了。

    傻奴的脚踝又在转,他抱起她回了屋子,“脚疼?”

    傻奴轻轻地嗯了一声,他的脸一下变得愠怒,“怎么回事?我不是说过了别让她出去跑吗?”

    百合大惊失色,颤巍巍跪在了地上,“爷,奴婢错了!”

    衣襟一沉,是傻奴在拽他的领子,他面色未改,眼眸仍旧冷淡,只是不再看百合了。

    百合吓得赶紧退出去。

    他声音寒丝丝的,命令道:“把脚给我。”

    傻奴摇头,但没用,她的足衣已经被脱掉了,那双大手已经牢牢地攥住了她的脚。

    她觉得脚心传来的触感十分奇怪,不安地挣扎,然而李远山反倒加强了力道,像是在惩罚她的不乖顺,手指在她的趾缝滑来滑去。

    午饭推迟了半个时辰,李远山重新洗手漱口,而傻奴泡在浴桶中,昏昏欲睡,勉强打起精神,被李远山喂了几口饭,直接搂着他的脖子睡着了。

    李远山躺在床上,沉沉睡去,耳边仍有战鼓喧鸣,那些困扰着他的仍在困扰着他,但他不再没着没落,他的心有了可以歇脚的地方。

    李远山果然一连两日没上朝,他的眼睛时时刻刻盯在傻奴身上,每过一个时辰就催促她去如厕。

    傻奴一开始不愿意,也不说为什么,只低着眼睛不吭声,后来他用尽各种方法教她,她慢慢也能接受了。

    此时的天气是最好的,无风也无雨,凉爽干燥。

    李远山命人在院子里摆上一张躺椅,点上一盏光影绰绰的灯笼,抱着傻奴在院中乘凉。

    她方才刚被折腾过一番,现正趴在他的怀里睡觉。

    李远山用手丈量着傻奴的肩膀,发现她只有两拃那么宽。

    他本就高大,肌肉健壮,在寻常男子中也显得格外宽大,瘦小的傻奴在他怀里就如同一只温顺的小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