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哥俩,当真是两个极端。

    李博海性子内敛,就算请吃请喝,也都是些家常的饭菜。无形中隐隐露出贵气。

    李博洋性子张扬。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有钱,所有东西怎么奢侈怎么来。

    这碗上镶嵌灵晶,就没必要了吧!万一洗碗的时候刷掉了算谁的?而且碗用的也不是什么凡物,摸上去温暖熨帖。用这样的碗盛饭菜,饭菜就算是在三九天的户外放上一个时辰半个时辰的,估计也凉不了。

    暖玉应该不可能,当初柏通说了,那玩意贼贵。那估计最次也糊了一层暖砂吧。

    好家伙,当初李博海拿来铺池子,现在李博洋拿来吃饭……这哥俩,有钱!

    难怪当初李谦恒总是那目空一切的样子,感情是随了爹。要我有这么一个爹,我也整天用鼻孔看人,谁惹我,我拿灵晶砸死他!

    “李伯,这碗刷的时候,就不怕磕着碰着吗?”

    林腊及端起碗,看了又看,实在是忍不住了,说出了心底的疑惑。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来,这要是被哪个不怕死的下人直接拿了……厨房里少上一两个碗碟,怕是也发现不了吧。

    这话林腊及自认为没什么问题,但刚说出来,身边服侍的婢女就低下了头,似乎是在压抑着什么,肩膀一个劲的抖个不停。

    李博洋父子俩脸上也是露出了笑容。

    笑什么?

    这个担心不应该吗?

    林腊及有些疑惑这些人的反应,还是李谦恒忍不住了,笑道:“林兄有所不知,这碗可洗刷不得。外头包了暖砂,一刷洗不就全掉了?都是只用一次的!”

    林腊及吞了口口水,直呼好家伙。

    果然用的是暖砂!

    不过,他妈的这么好的碗,你跟我说是一次性的?用了就不要了?

    从前,林腊及看过一个故事。

    一个美女为了衬托自己的气质,省吃俭用,花了好几万在专柜买了一双大牌的鞋子。结果穿了一天,底就磨掉了。

    拿着去专柜算账,专柜的负责人犹豫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道。

    “小姐,穿我们这鞋的,出门都不需要自己走路,下了车走得就是上好的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