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猫翻开菜单,看到密密麻麻的字的一瞬间差点又被吓出猫耳来,他车轱辘转又将菜单递还给了陆千石:“客随主便,还是你来点吧。”

    瞧着陆千石还想把菜单递回来,连忙道:“别给我,我不识字。”莫名有些自暴自弃的意味。

    陆千石愣了片刻最后让店小二推荐了几道受欢迎的菜,点菜的事宜才终于完了。

    “抱歉,我实在没想到黎兄……”

    “是个白丁吗?”

    “是的。”

    陆千石坦诚回答道,“黎兄谈吐不凡,实在不像是不识字的模样。”

    “那都是长在书院的柳树妖——我是说一位姓柳的先生教授的,只可惜他不愿(能)离开书院,我又志不在此,所有就只是听了点皮毛拿来就用了。”

    “原是如此。”

    稍时,店小二开始上菜了。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陆千石点菜,黎猫吃菜。

    陆千石点了好几道鱼菜,黎猫吃得很尽兴。

    陆千石看到少年桌前堆满了鱼刺鱼骨,又想到少年的名字,心想这名字倒也挺贴切。

    吃过饭,他们去了集市,一边逛,一边消食。

    陆千石生于富庶之家,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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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吃穿用度都是顶好的,所以对逛集市没有什么兴致,倒是黎猫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拉着陆千石往人流之中穿梭,看到什么都新鲜的紧,但是一路逛着倒也没买什么。

    直到他们逛完集市回来要找客栈歇下,陆千石才后知后觉自己身上的银两被尽数给人偷了去。

    陆千石顶着掌柜莫名的目光,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酸楚。

    “那个黎兄,可否……”

    陆千石支支吾吾实在说不出口,抬眼瞧见黎猫拿出了一个银袋,心下一喜,却见黎猫将银袋翻了过来也没掉出一个铜板,当真比脸还干净。

    两人都没钱,随行的车夫又被陆千石使唤着驾车去了隔壁镇采买,无奈只得采纳了黎猫的主意去城郊的破庙凑合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