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侯钟爱的是江浩歌,他亲呢称为湄湄的小姑娘。
原书的明五姑娘一直渴望拥有父亲有的关爱,一直渴望能得到父亲的承认,她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宣德侯府大小姐。但世人承认的宣德侯府大小姐,是江浩歌。
明五姑娘嫉妒江浩歌,京城之中,人尽皆知。
七岁这年,明五姑娘和江浩歌同时进入滋兰书院读书,明五姑娘处处针对江浩歌,弄的老师、同窗都极为厌烦。
匪夷所思的是,明五姑娘一个年方七岁的小姑娘,居然因妒生恨,痛下杀手,把“江浩歌”推到池水里,致人死亡。
不幸身故的这位“江浩歌”当然不是真的江浩歌,而是宣德侯府的一位远亲,顺天府治中靳升的女儿,靳筱莹。
靳筱莹当天不慎打翻茶杯,弄湿衣裙,江浩歌带有备用的衣服,便借给了靳筱莹。
江浩歌借给靳筱莹的衣裙,和她自己身上穿的一模一样,都是浅绿地绣白莲花宫锦衫子,和淡黄色贡缎长裙。
这身衣服精致讲究,淡雅宜人。
靳筱莹溺水而亡之时,身上穿的正是这身美丽衣衫。
“肯定是明五嫉妒江大小姐,误以为筱莹就是江大小姐,才把筱莹推下水的!”不知是谁率先叫出声。
“一定是这样!”因为明五姑娘一直针对江浩歌,同窗们没人怀疑这种说法。
明五姑娘就这样被同窗们指认为害死靳筱莹的凶手,群情激奋,要求明五姑娘偿命。
“杀人偿命!”
“血债血偿!”
“明五,你如果还有一点良心,就跳下去陪筱莹!”
“跳啊,快跳啊!”
七岁的小姑娘,被千夫所指,百口莫辩。
明五姑娘哭着跳了湖。
……
明探微胸中涌出愤怒、不甘、委屈等种种情绪,呼吸困难,腰痛肚胀,浑身难受。
明探微意识到:这情绪是原主的,是那个七岁小姑娘的。
原书的明五姑娘一直渴望拥有父亲有的关爱,一直渴望能得到父亲的承认,她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宣德侯府大小姐。但世人承认的宣德侯府大小姐,是江浩歌。
明五姑娘嫉妒江浩歌,京城之中,人尽皆知。
七岁这年,明五姑娘和江浩歌同时进入滋兰书院读书,明五姑娘处处针对江浩歌,弄的老师、同窗都极为厌烦。
匪夷所思的是,明五姑娘一个年方七岁的小姑娘,居然因妒生恨,痛下杀手,把“江浩歌”推到池水里,致人死亡。
不幸身故的这位“江浩歌”当然不是真的江浩歌,而是宣德侯府的一位远亲,顺天府治中靳升的女儿,靳筱莹。
靳筱莹当天不慎打翻茶杯,弄湿衣裙,江浩歌带有备用的衣服,便借给了靳筱莹。
江浩歌借给靳筱莹的衣裙,和她自己身上穿的一模一样,都是浅绿地绣白莲花宫锦衫子,和淡黄色贡缎长裙。
这身衣服精致讲究,淡雅宜人。
靳筱莹溺水而亡之时,身上穿的正是这身美丽衣衫。
“肯定是明五嫉妒江大小姐,误以为筱莹就是江大小姐,才把筱莹推下水的!”不知是谁率先叫出声。
“一定是这样!”因为明五姑娘一直针对江浩歌,同窗们没人怀疑这种说法。
明五姑娘就这样被同窗们指认为害死靳筱莹的凶手,群情激奋,要求明五姑娘偿命。
“杀人偿命!”
“血债血偿!”
“明五,你如果还有一点良心,就跳下去陪筱莹!”
“跳啊,快跳啊!”
七岁的小姑娘,被千夫所指,百口莫辩。
明五姑娘哭着跳了湖。
……
明探微胸中涌出愤怒、不甘、委屈等种种情绪,呼吸困难,腰痛肚胀,浑身难受。
明探微意识到:这情绪是原主的,是那个七岁小姑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