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斌喝了口茶,一脸不忿地说道。

    一直以来,他都不喜欢秦风。

    因为,小时候,他被秦风欺负过,每次见到以秦风为首的那群大院子弟,都会腿肚子抽筋,尽量绕着走。

    秦风被秦家老太爷送到部队之后,当年那群大院子弟收敛了许多,既是因为失去了主心骨,也是因为都长大了,但李文斌对秦风等人的怨念始终没有消除。

    因为那份怨念,他极力反对自己的堂姐李雪雁与秦风在一起,甚至不止一次鼓动、劝说李雪雁离开秦风。

    然而——

    无论是秦风在部队的时候,还是秦风离开部队之后,李文斌的劝说都成了无用功——李雪雁始终对秦风不离不弃。

    而去年,秦风率领龙牙特战小队,勇夺全球特种兵大赛冠军之后,在燕京知名的西京会所,掌掴李文斌。

    而且,秦风事后还光明正大地前往李家大院,给李渊广祝寿,并且令得李家其他人有怨不敢言。

    这一切的一切,让李文斌对秦风反感、憎恨到了极点,自然不愿见到秦风好。

    “我也不知道具体内幕。”徐凤华放下茶杯,轻轻摇头。

    “凤华哥,秦风那混蛋不顾及我姐的感受,为了王梦楠那个女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我姐心里肯定不舒服。我建议你趁虚而入,挖秦风那个混蛋的墙角,趁机把我姐追到手。”李文斌建议道。

    “不可能。”

    徐凤华苦笑,他一直都避讳自己对李雪雁的那份欣赏和喜欢,也曾试图尝试去争取,但最终选择了放弃。

    “为什么?”李文斌不解。

    “文斌,你觉得你姐为什么对秦风不离不弃?”徐凤华反问。

    “婚约应该是其中一个原因,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我一直觉得秦风那混蛋没什么好的,谁知道我姐一根筋地就要跟他在一起。”李文斌一脸郁闷地回道。

    “不是因为婚约,也不是秦风曾经是秦家老人最溺爱的后代,也不是秦风在军中乃至武学领域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徐凤华一脸睿智地说道。

    “那是什么?”

    李文斌有些好奇了,在他看来,女人喜欢男人,不外乎男人的能力、财富和权势这三样东西,哪怕是权贵子弟联姻,讲究门当户对,也离不开这些。

    “男人的血性。”

    徐凤华轻轻叹了口气,道:“一个男人吸引女人的可能是他的长相、能力、家世、财富和权势,但最能打动女人,或者说可以瞬间摧毁女人内心所有防线的是男人的那份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