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大事的人,总是要有个好胃口。

    桌上的饭菜是三荤两素和一汤,从老远看就是色香味俱佳,可见万宅厨子的手艺非常不错,那道红烧狮子头烧的更是独有风味,他已经动手夹了第二块。

    她也不饿着自己,就过去跟他一起吃,并且椅子拉的是离万显山最近的那一把。

    下人多拿来一副碗筷,万显山顺势接过来,亲自给她夹了一块蛋饺:“尝尝看,新亚的手作蛋饺。”他对她以前的喜好依然清楚:“你以前每隔几天就要叫人买一份,再腻都要吃的。”

    王佩珑依言咬了一口,也觉得味道很好,的确是吃不腻。

    “还有这个。”桌上摆了一盒子的沙琪玛,这也能叫他想起些什么:“你这点也没变,还是喜欢吃这种齁到粘牙的东西。”

    王佩珑看了,信手拿起一块,塞到嘴里前习惯性地先递过去:“你先吃。”

    万显山摇头:“说了粘牙,我不吃。”

    “送到嘴边都不吃,给脸不要脸。”她低声咒骂着,把手缩回去,又哼哼一声:“你不吃我吃。”

    万显山听不清她骂的什么脏话,不过看她哼哼也很有趣,仿佛是看见佩珑自己缩了水,重新变回那个没长开的小姑娘,年纪太小,除了睡觉就是馋嘴,她都不知道自己没长大前有多可爱。

    沙琪玛咬起来口感酥酥软软,一般小孩子才会喜欢,但王佩珑比小孩子更甚,更喜欢,原因就是这东西在戏班子里她永远都吃不到,吃不到也买不起,这就导致如今发达了,她还是觉得这东西好,所有人都应该觉得好,都应该跟她一样喜欢吃。

    她吃点心的时候,万显山就在边上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吃到一半抬头,他有些看不惯佩珑死盯着沙琪玛往嘴里塞的腔调,忍不住摆出长辈的谱,说道:“慢点,当心噎住。”

    他以前跟她说了多少次,吃东西不要急三火四,怎么许久不见,还是这样不听话。

    不听话的孩子,该罚。

    王佩珑原本还想冲他哼,但想想还是不哼比较好,于是装作虚心受教,真的吃的慢条斯理,压根就没和他犟嘴的兴趣。

    一时间,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嚼东西的声音。

    有万显山坐镇的场合,等闲人皆不敢出声,这栋宅子里眼下就只有王佩珑敢,她以前怕的心惊胆战,现在却不怕了,所以万显山留她算是留对了地方,她是典型的心比天高,胆子更高,寻常女人企及不到。

    吃好饭,也不一定就急着要去做那事,万显山和她分别两年,七百多天,有很多话没说的要说的都可以慢慢说,他见不到她就止不住地日思夜想,但一见到后他那颗心就能稳定,就重新稳如泰山。

    小东西人回来就好,有些事只要她做的不太出格,他自认是能够容忍的。

    坦白讲他并不介意佩珑有点小爱好,况且她那些恶毒的小伎俩在他眼里尽数都是可爱,好似谁惹到她都是活该。

    佩珑每日的去向自有人来向他报备,万显山甚至独自回想了一阵,末了还是没把赛玉楼的样子记起来。

    当初睡过不止一次,也知道赛玉楼当过名旦挑过班,但真说起这个名字,他依旧是只想得起人,记不清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