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年跳舞跳累了,第二天难得地多睡了一阵。

    他睡的太舒服,四仰八叉地翻了个身,往身边摸了一把,却是没摸到人。

    佩珑大清早就去了丽都,穿戴的静悄悄没声音,还在他眼皮上香了一口又一口,好像是很眷恋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不舍得走。

    没人吵他,他就能睡的跟个宝贝似的半点没醒。

    陈凤年在被窝里蹬了一脚,发现除了被窝里那股佩珑常用香膏的味道,别的什么都没有。

    清冷、暗香,这两个词让他想起了他们第一次的相见。

    那是一场很美好的相见。

    陈凤年沉浸在余香里不肯睁眼,但他也知道,再躺差不多五分钟就必须睁眼了。

    不睁眼,错过了佩珑开戏怎么行。

    女主人不在,丫鬟小玉服侍他起床,陈凤年姿态优雅地喝了小半碗鸽子汤,又喝了小半碗白米粥,吃够二十分钟才出门。

    出门没五分钟又回来,因为嫌小玉给他拿的领带跟今天这身西装不匹配,不换掉的话寝食难安。

    对镜打好领带,陈凤年自觉镜中人已经非常的优雅——但潜意识里,他就是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又站了五分钟,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对啊,我这是去戏院,不是去西餐厅,我穿西装作甚么!

    陈凤年暗暗骂自己没脑子,回身又进了卧室,这回再出来就是真正的大家子弟,蟹壳青的整洁长袍,鼻梁上照旧是他那副十年不变的金丝边眼镜,优雅之余,更有旧式文人的清贵气度。

    长袍是佩珑给他定的,从面料到做工都无可挑剔,料子是上海独有,别的地方连丝线都买不到。

    陈凤年很喜欢,一度想要把这件衣裳好好珍藏起来。

    虽然做这件衣服的时候,依然是他付的钱。

    有钱什么都好,也什么都不好,陈凤年现在没穷,只知道钱能买来美人一笑,不知道等他穷了,兴许美人就要转头冲别人笑,半点没他的份了。

    晨起有雾,陈凤年刚乘车到丽都,太阳就放了晴,正是一个好晴天。

    戏院门口挤的都是人。

    陈凤年现在养王佩珑一个,而王佩珑身后则是有一整个戏班要养,那么他的身份也就很明显,是所有人的贵人,保不齐还得当祖宗看,轻易是怠慢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