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角色要一百五十万美元?”刘锦鹏也有点咋舌,万公子显然不想掏这么多钱就为了一夕之欢,因为万逸臣脸上满是不屑的表情,但莉迪雅看过来的时候他也知道收敛一下。

    “我就跟你们说不清楚,”莉迪雅也感到有点无力,圈里的事跟外人说的确要费很大劲,“如果她要做长远打算,那么这笔钱是非花不可,而且不是我全落袋了,还有一大部分要给别人打点,这样她以后接戏就方便多了。你知道每年想进好莱坞圈子的演员有多少吗?至少是六位数,而真正能出人头地的不过是三位数而已。”

    这么说起来莉迪雅也没乱收费,问题是万逸臣不过是玩玩就算,却不过去的面子而已,他心想的是国内上电影剧组混个角色最多也就十来万,而且肯定还是有台词的,你这好莱坞啥也没看见就要掏几百万,他肯定有点嘀咕。关键是国内他可以拿捏的住,国外的剧组违约了万逸臣只能干瞪眼。

    这么一说莉迪雅也算懂了怎么回事,反正管不住裤裆而许下诺言的男人她也听说了不少,不过那样一来就变成一锤子买卖了,莉迪雅有点觉得不划算。要塞人进剧情,她就得欠人情,这世上什么最贵,那还真就是人情债了。为了一个一次性的买卖,花费不可再生的人情,莉迪雅觉得很亏。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按照莉迪雅的脾气,还得再收费贵一点才划算,但是就一百五十万美元对方都嫌贵,那再贵也就不用提了。不过直接拒绝显然会得罪这个姓刘的男人,她的姐妹柳媚跟这个男人不知道什么关系,而且她知道这次他们谈的生意都是百亿元级的,这样的人最好不要轻易得罪了。

    所以莉迪雅换了一种思路,她把两条路都分析的清清楚楚,而且她还说如果只是想上镜,那么自己出钱拍片才是最划算的。只要有好剧本,哪怕是拍的烂了一点,演员功力差了一点都不要紧,像当年的女巫系列不就是靠着恐怖氛围一炮走红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