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福在山东这些年没干别的,几乎九成的功夫都用在了练兵上面,平时又安排士兵清剿地方的土匪,打击海盗,南征北战的没个消停。

    历练出来的人马丝毫不比辽东最精锐的战士差,虽然张献忠据说有几万的人马,可是他并不在乎,别说三千精兵,就是一千人,也能打败张献忠,这就是义州兵的豪气!

    只是能打败是一回事,能找到张献忠又是另外一回事。

    流寇最大的特点就是居无定所,到处乱窜,别看眼下张献忠留在阜阳,可是一旦听到风声,说不定撒腿就跑了。

    而且流寇败多少次都不心疼,反正流民无数,随时都能拉起队伍,只要保证核心的几十个人,甚至十几个人的安全,他们就能不停浴火重生。

    想要对付这样的敌人,绝不容易。

    乔福的方略就是速度取胜,舍弃了大部队,三千士兵,全都准备了战马,每个人带着干粮,昼夜兼程,从山东进入南直隶,过徐州,一路直插阜阳。

    离开了运河之后,所过之地越发的荒凉,成片的土地撂荒。经常能碰到衣不遮体的百姓,拄着木棍,拿着破碗讨饭。

    遇到了官兵之后,这帮百姓就像是看到了瘟神一般,连滚带爬,转身就跑。

    兵如匪,匪如兵,兵匪一家。

    到了如斯的地步,难怪流寇遍地了。

    乔福也无暇管这些。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干掉张献忠,义州兵名扬天下。既然要对付流寇,第一仗打得必须漂亮,必须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喝干了皮囊的水,转身上马,大军继续前行,连续三昼夜,中间只休息了三个时辰。饶是士兵训练有素,一个个也是疲惫不堪。

    甚至有些人被甩在了后面。乔福身边的只剩下两千七百多人。

    距离阜阳还有三十里,由于沿途所过人烟稀少,乔福盘算着流寇应该还不知道官军已经到了,他选了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安下营寨,让士兵抓紧时间吃点干粮,赶快休息,恢复体力,迎接下面的战斗。

    眼看着夜色降临,突然有几个哨兵跑了过来,他们提着两个破衣烂衫的百姓,到了乔福面前。

    “启禀总镇,我们碰到了这两个小子。他们鬼头鬼脑的,看起来不像好人。”

    乔福一听,也注意看过去。这两个人虽然衣着破烂,小脸乌漆墨黑的,但是身体雄健,四肢粗壮,不像是寻常百姓。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窥伺我军?”

    领头的稍微高一点,他仰起头。看了看乔福,突然说道:“请问将军。您是不是山东总兵乔福,乔大人?”

    “眼神不错啊,你们到底是谁派来的?”

    这两个人一听,突然大喜过望,跪在地上砰砰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