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我自己写的!”盛朗理直气壮。他还因为写了错别字,又被林知夏抽了脑袋呢。“怎么?杨素素不接受我的道歉?”

    “这倒不。”

    非但没有不接受。杨素素看了道歉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喜笑颜开地开始梳头换衣服,准备回学校了。

    “那就行。”盛朗起身,抖了抖头发上的水。

    杨景行后退了半步,仔细打量着对方。

    盛朗比杨景行年轻七八岁,却高大半个头,体格也要大一号。

    游泳运动员的美是流线型的,被水冲刷雕琢出来的,漂亮得浑然天成,远非健身房拉铁练出来的生硬肌肉可比。

    盛朗的洋鬼子血统让他的肌肉比同龄人要更饱满些,肩背宽阔雄浑,往下收出一把劲瘦的细腰,腹肌轮廓清晰,双腿更是像是鱼尾化成的,修长而匀称。

    水珠顺着光洁的肌肤往下滚,杨景行的视线也追着水珠一路下滑,一寸一寸地描绘着这具身体。

    没有了衣服的遮挡,这少年的美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期。

    如此地原始、鲜活、完美!

    杨景行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兴奋。他同上一任男友分手后,已有两三年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感觉了。

    其实自从上次见过盛朗

    后,这少年俊美的面孔就没有从他脑海里离去过。

    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杨景行虽然年轻,却有一双老辣的、会鉴赏美丽的眼睛。盛朗就是他无意之中发现的瑰宝。

    上一次见面后,杨景行回去飞速调查了盛朗——以他家的权势,做这类事相当容易。

    贫寒的出身,不知去向的父母,野狗一样的成长经历,运动特长是这少年唯一出人头地的机遇。他野生野长,却偏偏比那些精雕细琢的孩子长得更加完美。可见老天爷是多么偏爱他。

    这么俊美的面孔,完美的身躯,天生孤傲不羁的神色,却只做一个运动员,太糟蹋了。

    素素配不上这少年。杨景行心想。

    这少年是一个奢侈品,不是一般人能养得起的。

    他值得用资源去堆砌,去往高处捧。他完全配得上珠宝和华服,他应该站在灯光下,受万人观摩和敬仰……

    杨景行的思绪千回百转之际,盛朗已冷着脸裹上了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