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傻逼的手那么欠?”盛朗冷声骂。

    也就孙明珠和他交情好,还能就这事开两句玩笑,说:“喜欢你的男生呗。我就说你是个男狐狸精,男女通杀。”

    盛朗黑着脸把蓝心给撕了下来,揉成一颗小纸团。

    路过林知夏的照片前,顺手一弹,纸团击中了林知夏的脑门。

    林知夏正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话,忽然感觉被人在脑门上弹了一下,不由得抬手揉了揉。

    林知夏所在的,是九中的生物兴趣小组。

    起“兴趣小组”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欲盖弥彰。

    提倡素质教育的大流下,教育局不准学校设立补课班。于是学校变相地成立了不收费的兴趣班,但是只收老师推荐过来的优等生,行的还是补课之事。

    比如这个生物兴趣小组,都是生物学科的优生,一部分是要参加明年的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的。林知夏和几个同学还是这个竞赛的种子选手,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说到林知夏选择生物,也是个小故事。

    这孩子在初中刷了三年奥数,到了高中后,就有点腻味了。

    高一的时候,学校各兴趣小组到处抢优等生,数理化三大科的老师都来游说林知夏去自己的小组。

    林知夏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于是问了一个很有个人风格的问题:“学什么最赚钱?”

    各科老师各显神通,纷纷例举专业内的大能、名人,展示行业的前景。

    一旁的生物老师冷不丁道:

    “当然是学生物赚钱啦。没看现在生物科技多红火吗?人呀,只要活着,就要生病,要衰老。治病和制药是永远都被需求,永远不会被淘汰的专业。”

    于是林知夏跟着生物老师走了。

    虽然是图好就业,可认真专修了生物后,林知夏渐渐喜欢上了这一门学科。

    从生命的起源到终结。从植物的光合作用,到细胞的分裂,从染色体到遗传密码,从植物的生根发芽,到小动物噗通噗通的心跳……生命展现着她无穷的奥秘,带来魔法般奇妙的感官刺激。

    林知夏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就像盛朗喜欢游泳一样。这里自由,博大,滋润着他,供养着他所需的所有精神食粮。

    林知夏终于找到了比攒钱更有趣的事,找到了自己一生为之钻研和奋斗的方向。

    而且,他还在兴趣班上认识了一个小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