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意图谋反(1/5)
武德殿。
李世民正在看着手里的卷宗,太子侍立在一旁。
“官吏犯罪有公罪和私罪之分,你要搞清楚这一点,因公务而犯罪,大公无私者为公罪,不缘公务是私罪,虽与公务有关,但涉及私利的行为也是私罪。”
公罪轻,私罪重。
这也是大唐律法沿袭隋朝法律,对官吏的一种偏袒保护。
“你这个案子,虽然看似复杂,但如果按此区分,还是比较明显的,这名仓督管理仓库,却监守自盗,其上官发现后,没有秉公上报,却贪图这仓督妻子美色,趁机威胁强奸仓督妇人,仓督畏罪不敢告,
仓督妻子上告,结果接案的官吏却循私枉法,故意隐瞒,
这个案子里仓督监守自盗、市令强奸下属妻子,长安县法曹循私枉法,这三人都是犯的私罪,私罪从重,”
这个案子,其实是已结的旧案,皇帝把卷宗拿来考核太子,让他拟判。
“要多学习律令格式,朕这里有在编拟的贞观律草稿,你拿去看看,也提些建议。”
贞观律是根据武德律、开皇律为蓝本,进行修订的律法,修了三年了还没完成,拟十二篇、五百条,武德律当初以开皇律为基础修的,修的比较简单,而如今的贞观律一直没修成,
是因为有不少地方与开皇律还是有很大区别,比如说新增添了将部曲、佃户都要编为客户,纳入良籍,仅有奴隶、蕃户官户杂户(放免过一次的贱籍者)依然不是良籍,
对客户这一新身份,给予法律上全面的保护,使其减少对豪强地主的人身依附。
比如以前规定,部曲、杂户等奸良人,罪加一等,奴隶奸良人,罪再加一等。而现在,划入客户的部曲,其法律地位则跟良人是一样了,没有罪加一等这一说。
以前,主人若奸自已的奴隶、部曲、客女等非良人,并不算强奸罪,若奸别人奴隶客女等,也仅要赔偿。只要奸良人,那才叫强奸。
而现在贞观律,则对此争议挺大,正要修改。
客户也属良人,豪强地主奸依附自己的客户,也属强奸。奸自己奴隶仆妇,则笞四十杖,而之前主人强奸部曲妻女都是无罪的,还可以随意将所放客女及婢留为妾。
甚至现在大臣还在讨论,是否需要保留部曲、客女、蕃户这类身份,应当改为奴婢放免后直接就成为良人,无产者为客户,有产则可升为主户。
这样他们也成为法律主体,独立编户,不再依附于地主名下,客户就算是地主家的佃户,甚至是佣人,那也应当仅仅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彻底的依附关系,更不能律比畜产。
不过这一条,其实触及的是贵族豪强阶级的根本利益,
以前奴隶是没有自己的身份的,根本不算人,称为奴婢贱人律比畜产,跟牛马一样地位,没有户籍也没有身份。生死都是由主人说了算,表现的好,或许可以放免一次,
但放免一次后,也仅是部曲、客女,仍为贱人,官奴放免一次则为蕃户,也还是贱籍,仍没有真正的自由和地位。
李世民正在看着手里的卷宗,太子侍立在一旁。
“官吏犯罪有公罪和私罪之分,你要搞清楚这一点,因公务而犯罪,大公无私者为公罪,不缘公务是私罪,虽与公务有关,但涉及私利的行为也是私罪。”
公罪轻,私罪重。
这也是大唐律法沿袭隋朝法律,对官吏的一种偏袒保护。
“你这个案子,虽然看似复杂,但如果按此区分,还是比较明显的,这名仓督管理仓库,却监守自盗,其上官发现后,没有秉公上报,却贪图这仓督妻子美色,趁机威胁强奸仓督妇人,仓督畏罪不敢告,
仓督妻子上告,结果接案的官吏却循私枉法,故意隐瞒,
这个案子里仓督监守自盗、市令强奸下属妻子,长安县法曹循私枉法,这三人都是犯的私罪,私罪从重,”
这个案子,其实是已结的旧案,皇帝把卷宗拿来考核太子,让他拟判。
“要多学习律令格式,朕这里有在编拟的贞观律草稿,你拿去看看,也提些建议。”
贞观律是根据武德律、开皇律为蓝本,进行修订的律法,修了三年了还没完成,拟十二篇、五百条,武德律当初以开皇律为基础修的,修的比较简单,而如今的贞观律一直没修成,
是因为有不少地方与开皇律还是有很大区别,比如说新增添了将部曲、佃户都要编为客户,纳入良籍,仅有奴隶、蕃户官户杂户(放免过一次的贱籍者)依然不是良籍,
对客户这一新身份,给予法律上全面的保护,使其减少对豪强地主的人身依附。
比如以前规定,部曲、杂户等奸良人,罪加一等,奴隶奸良人,罪再加一等。而现在,划入客户的部曲,其法律地位则跟良人是一样了,没有罪加一等这一说。
以前,主人若奸自已的奴隶、部曲、客女等非良人,并不算强奸罪,若奸别人奴隶客女等,也仅要赔偿。只要奸良人,那才叫强奸。
而现在贞观律,则对此争议挺大,正要修改。
客户也属良人,豪强地主奸依附自己的客户,也属强奸。奸自己奴隶仆妇,则笞四十杖,而之前主人强奸部曲妻女都是无罪的,还可以随意将所放客女及婢留为妾。
甚至现在大臣还在讨论,是否需要保留部曲、客女、蕃户这类身份,应当改为奴婢放免后直接就成为良人,无产者为客户,有产则可升为主户。
这样他们也成为法律主体,独立编户,不再依附于地主名下,客户就算是地主家的佃户,甚至是佣人,那也应当仅仅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彻底的依附关系,更不能律比畜产。
不过这一条,其实触及的是贵族豪强阶级的根本利益,
以前奴隶是没有自己的身份的,根本不算人,称为奴婢贱人律比畜产,跟牛马一样地位,没有户籍也没有身份。生死都是由主人说了算,表现的好,或许可以放免一次,
但放免一次后,也仅是部曲、客女,仍为贱人,官奴放免一次则为蕃户,也还是贱籍,仍没有真正的自由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