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弄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奈哲尔好笑地摇摇头,转过身准备离开,他对战斗之类的事情同样没有太大的兴趣,决斗对他的吸引力,还不如路边偶然撇见的一家简陋书店。
可惜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总是和人们的愿望背道而驰。
要逆着人流离开很耗力气,所以旅人站在广场的边缘打算略等一等,起码等人流不再过分稠密,照理说他选择的位置十分偏僻,不该有人一眼能注意到他,但奈哲尔一时之间,又不小心忘记了他那个在人群之中会变得显眼起来的身高。
因此被人一把抓住衣摆的时候,还在神游的旅人没能立即反应过来。
“可,可算是找到你了……”出声的男子那张平凡的面孔正胀得通红,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本该柔顺的散发也变得蓬乱,“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乱跑,快跟我走,就等你了!”
男子说的不是通用语,而是北地语,并且口音浓厚,导致本来就慢半拍的奈哲尔完全反应不过来,等旅人意识到对方认错人的时候,他已经被扯着走向了广场深处,来到一伙衣着明显比周围人精致许多,还个个佩剑的年轻人面前。
“老大,你这回雇的人也太不靠谱了……”好不容易拽着人从广场里挤出来的跟班试图抱怨,但对方的注意力显然完全在另一个人身上。
可能是那个人实在过于有存在感,因此连本来一直试图想要向弄错人的家伙解释的奈哲尔,也不由得将视线转了过来。
简陋决斗场的另一头,有位衣衫和周围普通人相差无几的年轻人站在那儿,他穿得普通,但腰间挂的却不是匕首,而是普通人很少会去购买的长剑。
北地人尚武,但武器这种东西在哪里都是奢侈品,偏偏它们同时又是一种消耗品,所以北地平民一般也就带个匕首,猎人们会购买长枪和标枪,穷苦一些的甚至只能买石枪头的枪。
青年手里的剑制式简朴极了,剑鞘也没有任何装饰,但看得出保养得不错,他穿着和周围人相差无几的寒酸亚麻衣,树皮揉制的长裤,做工简陋的毛靴,全身上下唯一和这身打扮不相称的,只有青年那头在日光下闪闪发光的金发以及天青色的双瞳。这样的头发和眼睛,再加青年绝对称得上帅气的面孔,如果他穿上华丽的铠甲,佩戴上耀眼的宝剑,大概就和故事书里的王子相差无几了。
如果不是他的发型过于糟糕的话。
奈哲尔带着点遗憾地,望向青年那头仿佛被狗啃过一样的乱糟糟短发。
抱有这个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人,起码旅人就注意到周围有不少北地主妇,都正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望着青年的脑袋。不过看了一会儿之后,奈哲尔意识到,可能他们感叹的部分有着微妙的差异,因为他终于注意到,好像来到奥勒维之后,就没怎么看到头发像青年这么短的人。
周围的北地人发型各异,但最短的也起码会到肩头,和南国街头到处可见的短发甚至光头水手截然不同。
看来又是某种他不了解的风俗。对进城之前,搭伙的商队给他的,不要谈论北地人头发的告诫,奈哲尔总算有所领悟。
虽然不太好说究竟领悟了多少。
因为观言察色这门跟人交往的技巧,旅人一直学习得很烂,否则也不至于经常到了一个城市就被搭伙的商队找借口甩掉。幸而,世界对不擅长与人交往的人还算友好,只要能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用谦逊的态度和礼貌的微笑包装外表,秉持沉默是金的铁则,就不会惹来太多麻烦。
这是旅人外出多年之后,用许多代价学到的可贵经验。于是他姑且保持着沉默,打算看看事情的发展再说话。
事实证明,只要脸长得足够好看,哪怕发型糟糕,也是可以挽救一二的,起码决斗场对面青年的造型只是从‘故事里的王子’滑落到了‘头发有点乱的帅哥’程度,并没有变成‘路人’。
懒懒散散地站在那儿大半天的金发青年,终于不耐烦地开起了口。
“……你不会现在才想说改主意,要明天再打吧,哈扬?”
可惜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总是和人们的愿望背道而驰。
要逆着人流离开很耗力气,所以旅人站在广场的边缘打算略等一等,起码等人流不再过分稠密,照理说他选择的位置十分偏僻,不该有人一眼能注意到他,但奈哲尔一时之间,又不小心忘记了他那个在人群之中会变得显眼起来的身高。
因此被人一把抓住衣摆的时候,还在神游的旅人没能立即反应过来。
“可,可算是找到你了……”出声的男子那张平凡的面孔正胀得通红,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本该柔顺的散发也变得蓬乱,“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乱跑,快跟我走,就等你了!”
男子说的不是通用语,而是北地语,并且口音浓厚,导致本来就慢半拍的奈哲尔完全反应不过来,等旅人意识到对方认错人的时候,他已经被扯着走向了广场深处,来到一伙衣着明显比周围人精致许多,还个个佩剑的年轻人面前。
“老大,你这回雇的人也太不靠谱了……”好不容易拽着人从广场里挤出来的跟班试图抱怨,但对方的注意力显然完全在另一个人身上。
可能是那个人实在过于有存在感,因此连本来一直试图想要向弄错人的家伙解释的奈哲尔,也不由得将视线转了过来。
简陋决斗场的另一头,有位衣衫和周围普通人相差无几的年轻人站在那儿,他穿得普通,但腰间挂的却不是匕首,而是普通人很少会去购买的长剑。
北地人尚武,但武器这种东西在哪里都是奢侈品,偏偏它们同时又是一种消耗品,所以北地平民一般也就带个匕首,猎人们会购买长枪和标枪,穷苦一些的甚至只能买石枪头的枪。
青年手里的剑制式简朴极了,剑鞘也没有任何装饰,但看得出保养得不错,他穿着和周围人相差无几的寒酸亚麻衣,树皮揉制的长裤,做工简陋的毛靴,全身上下唯一和这身打扮不相称的,只有青年那头在日光下闪闪发光的金发以及天青色的双瞳。这样的头发和眼睛,再加青年绝对称得上帅气的面孔,如果他穿上华丽的铠甲,佩戴上耀眼的宝剑,大概就和故事书里的王子相差无几了。
如果不是他的发型过于糟糕的话。
奈哲尔带着点遗憾地,望向青年那头仿佛被狗啃过一样的乱糟糟短发。
抱有这个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人,起码旅人就注意到周围有不少北地主妇,都正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望着青年的脑袋。不过看了一会儿之后,奈哲尔意识到,可能他们感叹的部分有着微妙的差异,因为他终于注意到,好像来到奥勒维之后,就没怎么看到头发像青年这么短的人。
周围的北地人发型各异,但最短的也起码会到肩头,和南国街头到处可见的短发甚至光头水手截然不同。
看来又是某种他不了解的风俗。对进城之前,搭伙的商队给他的,不要谈论北地人头发的告诫,奈哲尔总算有所领悟。
虽然不太好说究竟领悟了多少。
因为观言察色这门跟人交往的技巧,旅人一直学习得很烂,否则也不至于经常到了一个城市就被搭伙的商队找借口甩掉。幸而,世界对不擅长与人交往的人还算友好,只要能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用谦逊的态度和礼貌的微笑包装外表,秉持沉默是金的铁则,就不会惹来太多麻烦。
这是旅人外出多年之后,用许多代价学到的可贵经验。于是他姑且保持着沉默,打算看看事情的发展再说话。
事实证明,只要脸长得足够好看,哪怕发型糟糕,也是可以挽救一二的,起码决斗场对面青年的造型只是从‘故事里的王子’滑落到了‘头发有点乱的帅哥’程度,并没有变成‘路人’。
懒懒散散地站在那儿大半天的金发青年,终于不耐烦地开起了口。
“……你不会现在才想说改主意,要明天再打吧,哈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