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如鞭炮,连绵不绝,一口气将六十发子弹打完。

    负责看靶子的士兵,扛着靶子飞快的跑了过来。

    王雪凝神望去,围着靶心,多了一圈子弹打出的枪孔,不多不少,正好六十个,心中震撼,追问道:“小爷,你是怎么练出来的。”

    叶青微微一笑:“如果说这是你难以企及的天赋,肯定是骗你。

    想要做到人枪合一的地步,首先要对手中枪极为熟悉,就像是你熟悉两把八斩刀一样,它的每一个纹路,每一寸刀锋,实际上都有不同用法。

    等你熟悉这两把枪之后,从什么角度,打出的子弹以什么样的轨迹飞翔,又以什么姿势击中目标,造成什么样的破坏,都要了然于胸。

    甚至,在开枪的时候,还要考虑风向,风俗和空气中湿度,对准头的影响。

    你现在寻找的就是一种如臂使指的感觉,这需要积累大量经验之后,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多谢小爷指点!”

    叶青给她换上弹夹,摇头一笑:“每个人用枪的手法,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告诉你的是我的感觉,只能作为参考。

    但有一点必须记住,你开了多少枪,弹匣中还有多少子弹,必须心知肚明。”

    王雪迷惑不解的看着他。

    叶青叹息一声:“女人必须对自己狠一点!”

    “小爷,我不怕死!”

    “越是怕死的人,才口口声声说不怕死。”叶青摇头笑道:

    “真正不怕死的人,是从来就没将生死放在心上,但是能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人,就是他们。怕死的人,是绝对走不出战场的。”

    王雪迷惑道:“为什么。”

    叶青正色道:“犹豫和怕死,都会影响你开枪的速度,刹那之间的犹豫,敌人就可能先一步开枪,将你击毙。

    因此,面对敌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不给他开枪的机会。”

    王雪点点头,先下手为强肯定是占据了先机,生存的几率也就大大增加。

    “还要记住一点,开枪杀人跟开枪打靶,是两种感觉。”

    王雪咬了咬朱唇,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开枪杀人总是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