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士卒们拍着手掌,脸色通红的喝彩。

    又是他们喜闻乐见的节目,王儿姐思夫,讲的就是一个俏丽佳人,等着进京赶考丈夫的故事。

    “树上两只鸳鸯鸟,奴家却只空守床!”

    “夜半醒来一翻身,那半边冰凉啊!”

    “好!”

    自古以来,就没有不喜欢看小媳妇独守空房的男人。除非那人,不是男人。

    不,就算他不是男人,他也喜欢看。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大头兵们都蜂拥挤在台前,张大嘴咧到耳根子那么去看。

    也有军中人,远远的坐在别的高处,笑呵呵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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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百盛穿着一身簇新的千户战袄,带着一个面容青涩,十五六岁的小兵坐在一辆装着草料的打车上,笑呵呵的看着戏台。

    他原名叫张柏生,从军之后为了讨个好彩头,改名张百胜。

    这个彩头讨得好,他活下来了,而且因为战功被提拔为火枪队千户,他原来的千户战死了。

    火枪兵在战场上是集体存在感强,单独拿出来,比不得骑兵和重甲步兵显眼。他又是书生入武学,被选到火枪兵之中,身上还带着几分儒雅的气质,不像是个老兵痞。

    他是幸运的,和他一起选入军中的几个武学同窗,都战死了,连名字都没留下。

    “强子,好看吗?”张百胜笑着对身边青涩的小兵说道。

    因为他的身上没有兵痞气,所以格外喜欢手下这个笑起来有些羞涩,胆子有些小的小兵。虽名义上是上官,但在他心中,这个叫强子的小兵,就好似他的弟弟一样。

    “好看!”

    强子腼腆一笑,朝戏台望望,脸色潮红。

    张百胜看了他一眼,“手还难受?那处来晾晾风,郎中说了,不能总捂着!”

    “哦!”闻言,强子有些不情愿的,把满是冻疮的双手,从袖子中抽出来,无处安放一般,胳膊肘架在膝盖上。

    他在辽东冻伤了手,回到相对温暖的江南,不但美好,反而更严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