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敬斯并不是什么需要通过外界的肯定和喝彩寻求自我价值的人,他从小便内核稳定,很少因为别人的评价产生情绪。
可再稳定的人都有软肋,知越和星星就是他的软肋。
作为父亲,他不可避免地希望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形象是高大、无所不能的,他希望成为他们崇拜的对象——这想法乍一听有些幼稚,但每个成为父亲的人似乎都无法避免。
“好厉害呀!”星星兴奋地为温敬斯鼓掌。
知越从凳子上拿起球拍,尝试学温敬斯刚才的动作比划,但失败了:“我怎么不行?”
温敬斯被知越滑稽的动作弄得忍俊不禁,“没关系,教你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知越:“多久呀?”
温敬斯:“你这么聪明,应该两周就可以。”
这句夸奖明显取悦到了知越,知越傲娇地抬了抬下巴,然后对温敬斯说:“我现在有点喜欢你了。”
温敬斯脸上笑意更浓:“以前不喜欢我么?”
知越:“我是说喜欢你做我爸爸啦!”
之前只是喜欢和他一起玩而已,把他当做妈妈的朋友,和接受他做爸爸,在有原则的小朋友看来也是完全不同的。
温敬斯了解了知越的意思之后,煞有介事地点点头,“那我继续努力。”
知越:“看你表现咯~”
星星站在一旁,竖起小耳朵听了一会儿他们的对话,举起手来说:“我也喜欢你做我爸爸!”
温敬斯听见星星的声音,心都要
化了,他蹲下来摸了摸星星的脸,想着自己当初在知道祝璞玉怀孕之后,对女儿的渴望,不禁想,果然是他日思夜想的女儿,比起知越,星星显然对他更热情一些。
虽然知越也不差,但他的想法要比星星多一些,也稍复杂一些,星星就比较简单了,一般都是跟着知越走。
经过刚刚这一番短暂的摸索后,温敬斯大致也知道了应该怎么和两个孩子相处了。
知越小朋友刚才说得很对,作为妈妈的朋友和作为爸爸,是完全不同的,他现在要建构的,是作为“父亲”这个角色和他们相处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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