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直都没有坐骑,好不容易逮这个合适的了,能不感觉亲切吗?

    龙族:emmmm

    我们真的是服了你这个老六!

    “啊.....这,”,旁观的迪卡目瞪口呆,并且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上一次你和人家还是同族呢,下一次你直接把人家骑在身底下了。

    不过,要是说恩将仇报,这也不至于,那就不能用狗咬吕洞宾,农夫与蛇,好心的救助者和往地上一躺的老头老太来形容了。

    “姐妹,你怎么看?”,迪卡有些拿不定主意。

    京墨也是眼角一抽,“算了,就叫夏昀珩与龙好了,”。

    京墨这话一说,夏昀珩可就不乐意了,他大喊了起来,“喂喂喂,怎么可以这样呢!”

    “那个屑干的事儿,怎么可以算在我头上?”,夏昀珩表示拒绝,“天命干的事和我夏昀珩有什么关系,”。

    这可以说是相当的理直气壮了。

    迪卡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京墨默默的帮迪卡把嘴合上,然后瞎说了一句大实话,“他难得有这么理直的时候,就让他高兴高兴吧,”。

    迪卡:理是这个理,因为其他的时候,夏昀珩是半点理都不占。

    第三是还发生了一些搞笑的事情,比如说因为至高法则家的好大儿,叛逆期已经进入了中二晚期,马上就要脑抽成黑化期,开始了全力反抗——当然,这在至高法则眼里,这是自家的孩子在和自己撒娇,闹别扭呢。

    就是这撒娇的代价有点大。

    第三世的转世好像出了一点问题。

    自己的好大儿变成了一只秃毛鸟。

    而且还是秃毛肉鸟,具体应该怎么形容呢?

    就像是厨房里的肉鸡肉鸽被剥了皮毛,即将下锅的模样。

    惨吗?

    惨,惨不忍睹。

    真的是听者落泪,闻者伤心。京墨当时那个心疼的啊,哗哗的眼泪,直接就流到嘴角了。

    直到被夏昀珩冷冷的看着,“京墨,天命之子不是用来吃的,”。请擦一擦你的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