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升的番话说的霸气异常,将一个纨绔子弟的嚣张和跋扈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且丝毫不把叶瑾这个上元县县令放在眼里。

    话里话外的意思也很清楚,那就是有狗官在陷害自己的袍泽,自己作为应天府最尊贵的勋贵子弟,自然要替袍泽出头了。

    如果放在别的书里面,常升这么霸气的出场方式,妥妥的男主呐!!!。

    至于叶瑾嘛。

    不就是被男主装逼打脸的反派了?!

    不过这个时候叶瑾却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果然是莽夫的儿子,别的本事没学到,就学到“莽’了吗?!

    被人当枪使了都不知道。

    你常家又没有在秦淮河北岸有产业,你跳出来做什么啊?!

    没见正主都还没有出现吗?!

    我特么刚才故意说了这番话,是看能不能钓出一条大鱼出来。

    现在可倒好。

    鱼是钓到了,但居然是一条清道夫。

    肉少骨头硬,而且味道还不怎么样。

    关键是,你的亲姐夫就在一旁看热闹呢,我特么真的不好朝你下死手啊喂!!!

    所以叶瑾此时颇为无奈。

    不过清道夫也是鱼嘛。

    既然上钩了,肉再少也啃几口再说…

    只见叶瑾站起身,朝常升躬身行礼道,“哦,原来是小常大人,下官叶瑾,见过小常大人…”

    虽然马上就要在对方身上啃肉吃了,但是该有的礼节还是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