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的下巴段断了,似乎是什么重物撞击的结果,有什么线索么?”

    一旁的警员摇摇头:“没有,一场大火把许多证据都烧毁了。看他的骨头变形样子,似乎是被棒球棍击打的后果。”

    “这里比较贫困,少见棒球棍这种东西。就算有,应该也是木制的。所以,我们也根本找不到这件凶器。”

    奥洛夫点点头,认为警员的分析很有道理。

    “周围的邻居有谁知道些甚什么吗?”

    “有。死者叫刘大志,在附近的网吧当网管。案发时间大概是七点二十到七点二十五。他的邻居在大火之前,都听见了有人敲他的门,让他把门口的垃圾丢掉,似乎起了些争执。”

    “根据时间线来看,入室杀死刘大志,并且抢劫了他的房子的,应该就是那人。”

    “那人的长相知道么?”

    警员摇头:“没人看见。因为太早了,很多人都还没睡醒。听见刘大志和人争吵的,都是早起要去上班的人。”

    奥洛夫听后没有回应,低眉思索,然后问道:

    “刘大志家里的条件,是这栋楼最好的么?”

    “不是。这栋楼有两个在化妆品厂的女工,她们的收入都比刘大志要高。这两个人都有手机,正是他们拨通了消防局的电话,才叫来了消防车。”

    “她们结婚了么?”

    “一个结婚了,一个是独居。”

    听到这些后,奥洛夫摇摇头:“这个案子,还是先不要定性为入室抢劫吧。”

    “为什么?”

    奥洛夫没有立刻给出回答,又眯着眼,吸了两口雪茄:“如果是入室抢劫,为什么不去抢那个单身的化妆品厂女工,而是抢刘大志这个普通的网吧网管?”

    “这……或许是临时起意?”

    “临时起意?这个人看起来并不像。先是争吵,让刘大志开门,然后才进入杀人抢劫放火,手法熟练,针对性强。”

    “如果他是临时起意,应该是守在这里,谁一个人出门了,就去绑了谁,然后抢了他的钥匙入室抢劫。”

    罗伊莲娜问道:“奥洛夫探长,您的意思是,有人要杀刘大志?”

    “我只是说,很有可能。具体的事情,还要再查一查才能知道。对了,你们说他是网吧的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