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征,这是常爱国,我的中学同学,也是我多年的好朋友。”

    “爱国,这是霍远征,我的爱人。”

    郑敏带着标志性的笑容,温柔却自信的跟两个男人做介绍。

    两个男人,各有千秋。

    霍远征一派京城顽主的气质,吊儿郎当,却又带着莫名的贵气与张扬。

    常爱国人高马大,面容冷峻,一看就是那种经历过铁血磨砺的真男人。

    两人站在一起,竟颇有几分势均力敌的气势。

    霍远征看似纨绔,实则颇有城府。

    他上下打量着常爱国,嗯,对方给他的感觉太熟悉了。

    这就是个军中悍将。

    转业后,在地方上应该也能有所建树。

    是个人物!

    关键是,这丫眼里带着明显的痴恋,而他痴恋的对象恰是自己的未婚妻。

    这、就相当让霍远征不忿了。

    他更是被挑起了浓浓的战意——嘿!小子,你丫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觊觎我的女人。

    霍远征把常爱国当成了情敌,常爱国又何尝没有用挑剔的眼神招呼霍远征?

    在常爱国看来,霍远征就是个纨绔子弟。

    有些本事,但更多的还是依仗家族的势力。

    不过,“运气好、会投胎”,这本身也是一种优点。

    且,常爱国必须承认,霍远征的容貌、气质都是上等的,勉强配得上郑敏。

    “……也罢,只要小敏幸福,其他的,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