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放心吧,我们都很好。”蒙斯特说。

    她今天穿了一身粉色的小纱裙,配上圆嘟嘟的小脸蛋,甜美又可爱,整个人像一颗小糖果一般。

    思达看着她,没忍住,问道:“蒙斯特,我们都一起经历这么多了,你还是不打算告诉我们,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吗?”

    在之前的帝国攻城战中,蒙斯特表现得强悍异常。她力气大得不像人类,一棍子可以在石头砌成的城墙上打一个大坑,把旁边的同伴吓了一大跳。而且,她还有着极强的恢复力,皮肤表面若受到了伤害,转瞬之间就能愈合如初。恢复速度快到让人起鸡皮疙瘩。

    蒙斯特一愣,显然,她没想到思达会问她这个问题,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有些敷衍地说:“其实我也忘记了。我只记得,我出生在一个雪白雪白的地方,有人很温柔地抚摸着我,像母亲一样。”

    思达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摸了摸蒙斯特的脸颊:“可能与将你交给我们的那个女人有关。不记得的话,就算啦。我只是单纯的很好奇,你与我们不同之处实在是太多了,没有别的意思。”

    “来吃饭啦来吃饭啦!”阿雅在门口喊道:“思达小姐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了,我们做了一桌大餐,赶紧来享用吧!”

    其实思达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饭了,大部分时间她都呆在兵营里,一边部署着各种计划,一边随便啃一点干粮。

    此刻,她宛如重获新生般地走出自己的房间,一下楼到了大厅里,就看见整个空间都是灯火通明的。即使是在大白天。也燃了好多蜡烛。房子里的人们都面上带着笑容,穿着讲究的衣服,围着桌子互相谈笑着。

    桌上摆满了鲜美的食物,有烤鸭、煎牛肉、面包、蛋糕等等等等,应有尽有。香气扑鼻。戈尔斯拿出了他那把好久不弹的七弦琴,弹奏着一曲欢快的民间小调:

    “一月至,雪花飞,

    天地冻,妇人携柴回。

    等四月,芳菲开,

    云高远,马将蹄儿抬。

    又七月,艳阳烈,

    清泉涌,葡萄藤摇曳。

    到十月,结硕果,

    收稻穗,牧人围篝火。

    子民皆欢吟,这是众神眷顾之地,

    这是众神眷顾之地!”

    他唱的是在佩尔诺斯乡间流传了许久的一首歌谣,每到秋收的时候,总能听到有人在各处唱着。

    尽管戈尔斯的声音有一些跑调,但大家都围在周围手舞足蹈地欢呼着,有叫好声、喝彩声、也有跟他一起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