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一起喝酒(1/5)
李牧早就跟灵泉广场的负责人联系好了,等他和江明月下了电梯后,来到七楼的办公区域,便有人发现了他们。
随后,灵泉广场的总经理偕同十几个部门经理,全都出来迎接。
“谢经理?黄经理?”
看到出来迎接的几个人,江明月几乎全都认识:“你们都在啊?”
这几个人都与江明月打过交道,见江明月开口询问,急忙点头回应:“江总好,我们接到了李总的电话后,专门在这里等你们。”
李牧摆了摆手:“进去说话。”
进了办公室,总负责人谢文琴让人拿出做好的转让合同,递给了李牧:“李总,这是转让合同,您看一下。”
李牧将合同递给江明月:“明月,你看一下吧,没啥问题的话,你就签个字,以后这个广场就是你的了。”
“啊?”
即便是早有准备,听到李牧的话后,江明月还是感到惊讶无比:“这么大的一个商业综合体,说给我就给我了?”
她毕竟是掌控几个公司的女强人,对于财富的认知要比一般人深刻的多。
王金瓶能够不怎么在意的接手了启文大厦,那是因为王金瓶社会经验不多,对于财富的认知还不够。
所以她才能相对心平气和的将启文大厦归于自己名下,不过可能回家后,受到了父亲的指点,这才主动去大厦内熟悉业务。
而江明月作为明月集团的接班人,对于金钱的敏感性要远远高于正常人,因此她更能明白灵泉广场接手后,意味着什么。
她家就算是河东省前十名的富豪,但是对于文城的地标建筑,却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够有机会拥有。
这可是地标建筑,属于朝廷所有,个人是没有机会拥有的,但偏偏现在给了李牧。
这里面所代表的东西实在太让人浮想联翩了,看来李牧应该做出来不为人知的大事情,不然朝廷绝不会将这种地标建筑给予李牧。
将合同签署之后,江明月坐在办公室里,还有点做梦一般的感觉。
这么一座文城最大的商业综合体,就成为自己的产业了?
她到现在还有点难以置信。
“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