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把你当宠物,从来没有。宠物可以关在笼子里,用铁链栓起来,但你不能。——这对我来说很麻烦。】

    【麻烦的话,为什么要选我呢?】

    【因为和你在一起,感觉很舒服。所以这点麻烦,无足轻重。】

    林默歪着头,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推敲殷锐泽发来的句子,连标点符号都看了好几遍,还是没能摸清对方过于复杂的想法。

    工作之外,他是个很惫懒的人,并不乐意去猜测人心。所有的察言观色与细致妥帖都在工作当中用完了,独处的时候,林默甚至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来恢复平常社交所用掉的精力。

    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分外想念栾星辰。精力充沛的小金毛一个人就能叽叽喳喳玩得很开心,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林默连脑子都不用动,只要选择倾听就行了。

    然而殷锐泽不行。他是个需要琢磨的人,而林默懒得琢磨。

    不说人话是吧?那我就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听不懂。

    谁还不是个清澈愚蠢的大学生了?

    谁让你跟我签合同的?那只能怪你眼光不好。

    哼╭╯︿╰╮。

    林默从床上爬起来,整理房间和自己,做了一份糖醋排骨和虎皮青椒,焖了个米饭。

    他对吃的东西总是很上心,乐意花时间去做,去品味。

    不巧的是,他的饭刚做好,不速之客就来了。

    开门的时候看到殷锐泽,林默眼前一黑,脱口而出:“你怎么来了?”

    “找你吃饭。”总裁旁若无人地进了门,环顾四周,把手里的包装袋放置到小餐桌上。

    他往这里一坐,何止格格不入,简直屈尊降贵。

    “为什么要找我吃饭?您缺吃饭的地方?”林默满脸写着疑惑。

    “我缺吃饭的人。”殷锐泽直白道,“和大部分人一起吃饭,我都没有什么胃口。”

    “那我应该感到荣幸吗?”林默无语。

    “理论上来说,应该。毕竟你认为我是你的金主。”殷锐泽强调了“你认为”三个字。

    “你本来就是我的金主好不好?这么形容有什么不对吗?”林默总不能赶他出去,只好关了门,盛饭端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