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原本心底最后的一点“不妥”,听到这些话,也完全动摇了。

    更何况,她做的都是对的事情,不是么?

    让枉死的人得到公正,让犯法的人被法律惩治,何错之有呢?

    只是,妹妹丛夏至今还不知晓真相,她是否要告知真相?让丛夏知晓她们无法斩断的血缘关系?

    林知夏倒也不是真的傻,她在和那个文件袋里提供的有可能帮助她的人联系后,也跑去了外地,找了律师咨询。

    她戴着口罩墨镜,倒也没有说亲生父亲是人贩子,只说是买了被拐卖的妇女,那被拐卖的妇女杀了那一家子,应不应该受到惩罚。还有就是有关追诉期的事情,说是快到20年了,不知道需要找到那些证据才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那名律师深深地看了林知夏一眼,到底还是遵循职业操守,把林知夏问的东西都告知了对方。只是在林知夏要离开时,律师几次张嘴,像是想要说些什么,可到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将魂不守舍的林知夏给送了出去。

    林知夏看着魂不守舍,可事实上却是下定了决心——既然法律都是支持她让有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她为甚不去做?

    她这样做了,又何错之有?

    这厢林知夏已然下定了决心,并打算带着那个单子上的愿意帮助她的人送给她的几名保镖和助理,往那个小山村去寻找“证据”和“证人”了。

    至于是否将同父异母姐妹的真相告诉丛夏的事情,那位中年老总表示,现在不着急,等他们找到些证据再说。林知夏想,也的确不着急。丛夏天真烂漫,万一知道真相后控制不住情绪,让两个养母看出来些什么,影响了她查找真相就不好了。

    另一厢,林岚冷笑了一声,将林知夏的动向的调查结果丢给了沙发上坐着的夏兰兰。

    “我早说了,你要后悔!这样的白眼狼,当初就该将她丢在那个村子里让她自生自灭!”

    夏兰兰心中倒不后悔将林知夏从那个小山村里带出来,只是,她将林知夏带出来后,着实不该听信什么“老人言”,将林知夏带在身边。

    原来,18年前,林岚和夏兰兰放火烧了那三家后,没有立刻下山,而是先带着大包小包和一些粮食奶粉去了她们早先探查好的一处深山的山洞里,住了有两个月,在确定山村里的人不会继续寻找她们的时候,才在一个深夜借助溜索下山的。

    当时,林岚先过了溜索,冷冷地站在另一边看着夏兰兰。

    夏兰兰自然是先将亲生女儿丛夏捆了个结实,带着丛夏从溜索走过去,然后才鼓足了勇气,再次从溜索返回,将林知夏绑在身上,过了溜索。

    二人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那个山村,却也没能走远。先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子上,靠着夏兰兰偶然采摘到的一株百年山参卖了钱后,租了一家人的阁楼暂住。

    那时林岚再次劝了夏兰兰。在林岚看来,小的便罢了,那是夏兰兰的孩子,带着也就带着了;但大的那个算什么?带她出来也就算了,可以送给想要孩子的人家养着,也可以送到孤儿院门口,可万万没有养着这么一个孩子的道理。

    而且,谁知道小孩子长大了,会不会有一天想起小时候的事情?

    夏兰兰想着,她带着自己亲生女儿已经很艰难了,带她下山免于山上的噩梦也就罢了,也的确没有再带着一个拖油瓶的道理,就想将林知夏送人。

    也就是这时,她们租赁房子的那家里的老人却说,两个孩子看着不是血亲,命格却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好,另一个也不会好。最好让两个孩子待在一起——至少,在两个孩子长大前,都是一家人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