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脾气真挺差的,还没什么耐X。

    她跟他分享她最喜欢的音乐——陆少凡最新专辑主打歌《ToTheSky》,他眉头紧锁一脸嫌弃,恶声恶气问她哪里好听。

    好吧,喜好这东西是不能强求的,她再也没在他面前放陆少凡的歌。

    然而有一回她生理痛,靠在椅子上蔫不拉几的,他竟哼起那首他完全不欣赏的《ToTheSky》。老实说唱得真难听,g巴巴的,嗓音,节拍,感觉,跟原版完全是天壤之别。但他居然还算流畅地唱完了,明摆着暗搓搓学习过。

    当然,他打Si都不承认。

    医院里闷,她带他出去散步,经常走没多久,他拦了辆的士直奔餐厅。

    如果不是知道他脾气不好,她差点怀疑他是为了肚子饿得咕咕叫的她。

    她去探望他时会顺便写下作业,他等得不耐烦,一问是抄写文言文,直接拿过她作业本唰唰唰提笔就写。他的字出乎意料的丑,和她差别太大,顶着他眼刀,她不得不撕掉那一页重写。到后来他居然学会她方方正正的秀气字T,把课本里的古诗文言文抄了个遍,然后扔给她让她留着备用。

    她:“……”喵喵喵?

    他对阿猫阿狗之类的生物似乎很不待见,瞧见了定绕道走。但不知为啥医院附近的小野猫就喜欢跟着他。有一回她就瞧见他瞪着跟在他身后的小N猫,直接把手里的小鱼饼g哗啦啦粗鲁地倒了小N猫一头。

    她参加了校园马拉松大赛,邀请他过来给她加油,顺便感受下热闹的气氛。他如约而至,在起跑线旁安静地看着她。可最后她冲向终点线时,他已经没了身影。

    他可能永远都没法在终点线等她。

    他总是神出鬼没。

    有时候会毫无预兆消失一段时间,然后突然出现。

    最长的一次,她一个月都没见到他。

    她对他一无所知。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本地人,他不愿谈自己的事,她就没问,附近街道他都挺熟悉,可让他说出几个物美价廉的美食店,他一个字都吭不出来。

    她看不出他年龄,他虽然长得高,但打扮古怪,脾气也不成熟,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稚气,整T像处在青春叛逆期特立独行的少年。所以她猜他大不了她几岁,顶多高中生,却不知因为什么意外没去上学。

    她不知道他住哪里,也不知他靠什么养活自己,他甚至没有钱包。有时候见他手里捏着一叠传单,有时候身上带着一GU油烟味,有时候身上落了一层狼狈的灰。她在他身上看到她哥十几岁时身兼多职的影子,一定很累。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送她点心,就连借口都跟她哥很像:老板送的。

    口气活像打劫。

    这世上哪有成天送员工点心的老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