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是阴🈼🃩🚟属之物,天快亮了,外面的阳气逐渐浓烈,吴中元此时只感觉周身如针扎一般的难受🃬🚶,见到那睡的四仰八叉的年轻人也顾不得多想,立刻尝试附身。

    年轻人火气旺,想要附身并不容易,好在吴中元乃练气之人,魂魄比常🍬🋏人强大许多,强行附身,逐渐将对方的魂魄逼离肉身。

    就在年轻人魂魄彻底离体之前的一瞬间,吴中元抽身而出,放弃了继续附身。令他放弃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如果占据了此人的肉身,此人的魂魄就会消亡,等同害死了这个年轻人,损人利己的事情他干不出来。二是此人偏胖,如果要将这具本体带回去,需要更多灵石,他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姜南等人留给他的灵石。最后一点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会合而为之🟚,附身的时间越长,两者契合的就越稳固,日后很难彻底抽离。

    在吴中元放弃附身之后♖,那个年轻人彷如噩梦初醒,惊惧坐起,高声喊妈。

    听得年轻人呼喊,夫妻二人尽皆惊醒,吴中☷元无声叹气,离开了东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墙上挂着月份牌,吴中元瞥了一眼,发现是自己离开之后七个月的日期,而这与自己离开的时间是对应的🈉☇☷,也就是说自己在远古时期待了七个多月,现代也过了七个多月,并无时间上的重叠和冲突。

    再抬头看向墙上钟表,五点多,这与🃰🛟自己离开远古时期的时间也是对应的,大傻是四更之后赶过去的,之后他和吴荻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仔细算来远古时期现在应该也♉正是这个时间。

    天亮之后阳气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处也无法阻止阳气逼近,片刻之前还感觉针扎一🛩🟂🚙般疼痛,待得此时已如同🉳置身沸水⚤📘🛈,剧痛难忍,无比煎熬。

    眼下🎋🏟的情况已经不是危急关头了,而是生死关头,必🋑须立刻做出选择,要么附身于☽🄴🁳这个年轻人,要么被阳气炙烤消亡。

    虽然面临生死抉择,吴中元却并未感觉懊恼,这运气已经不算很👸🍪🊶坏了,没有在大白☽🄴🁳天被送回来🃬🚶,不然连选择的时间都没有。

    关键时刻应该当机立断,但他却迟迟下不定决心,他虽然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坏人恶人和试图🃬🚶伤害他的人,这个年轻人是无辜的,他🇢🚐不介意去伤害别人,但也仅限于对他心存敌意的人,让他去杀害一个无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响下,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念头自心中闪过,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过多停留,他不是武则天,干不出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那种丧尽天良,灭绝人伦的禽兽🂰恶举,别说至亲了,就算是无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不是怕遭至别人非议,而是怕自己怀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干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了。

    就在此时,一声犬吠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眼下已经没有时间容他寻找更好的宿主了,不🖺🗫愿伤害无辜弱者,只🉳能附身于野狗。

    心中浮现出了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论上是可行的,犬类没有人类那么健全复杂的神识,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离魂魄♟🉭🊦,狗也不会丧命。

    想到此处,强忍着针扎炮烙一般的痛苦离开房屋,西墙外的垃圾堆上🇶🜿有两条流浪狗,一条个头🃬🚶儿较大,灰黄体毛,应该

    <🈼🃩🚟ter>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

    </ter>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还有一条个头儿很小,是个长毛哈巴狗,体毛应该是白色的,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太🐆长,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经看不出毛的真实颜色了。

    病急乱投医,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会紧紧抓住,吴中元此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进行了两秒钟的观察和思考,最终选择了那条哈巴狗。

    之所以选择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条大狗身上有严重疥疮,这时候可没有巫师能进行魂魄抽离,一旦附身就无法再次更换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后由巫师作法抽离,狗如🎇🏁果死了,他也会死。第二个原因是这条哈巴狗形体较小,通过虫洞需要的能量也较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灵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还可以将王欣然带回去。最后一🔧个原因是那条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间,剧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饥肠辘辘,由于👸🍪🊶狗的神识尚在,只是被压制住了,隐约还能感受到它的恐惧和茫然。

    看东西的🈼🃩🚟视角🀜♔🈋也变了,由于是条哈巴狗,看的🞡🕯🍉都是低处的东西,想要往高处看必须仰头。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臭烘烘的垃圾堆,他虽然附身宿👔🈤⛻主却是人类神识,并没有沾染狗的习性。